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29.在灵界,所有结合都是通过关注发生的。在那里,当有人由于渴望与另一个人交谈而想到他时,这个人就会立刻出现,两人就面对面。当一个人出于一种爱之情感想到另一个人时,这种情况也会发生;不过,这种情感产生结合,而前者只产生同在。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是属灵的。在自然界则不然,自然界的所有人都是属肉体的。在自然界,这种情况发生在灵的情感和思维里面;但由于自然界存在空间,而灵界的空间只是表象,所以发生在世人的灵之思维里面的事,会实际发生在灵界。
提及这一切是为了说明,主与天使的结合并天使貌似与主的相互结合是如何发生的。所有天使都把脸转向主,主注视他们的前额,他们用眼睛注视祂。原因在于,前额对应于爱及其情感,眼睛对应于智慧及其感知。不过,天使不是凭自己把脸转向主,而是主使他们转向祂自己;主通过流入其生命之爱使天使转向祂,通过这爱进入感知和思维,从而把天使转过来。
在心智的一切活动中都有这样一个循环:从爱到思维,再从来自爱的思维到爱,该循环可称作生命的循环。关于这些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如:天使始终将脸转向显为太阳的主(129-134节);天使的一切内层,无论心智的还是身体的,同样都转向显为太阳的主(135-139节);每个灵人,无论其品质如何,都以同样的方式转向他的主导爱(140-145节);爱与智慧结合,并使智慧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410-412节);天使在主里面,主在天使里面;由于天使只是容器,故唯独主是天堂(113-1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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