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圣治 #220

220.⑷短暂事物和

220.⑷短暂事物和永恒事物在人里面的结合就是主的圣治。然而,这些事无法进入理解力的最初感知,除非按顺序排列它们,并按这顺序展开并清楚解释之,故顺序如下:①按照圣治,人通过死亡脱去属世和短暂之物,披上属灵和永恒之物。②主通过祂的圣治照着功用或服务,通过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结合,通过永恒事物与短暂事物结合。③主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表象,照着人对这些表象的确认程度而与功用或服务结合。④短暂和永恒事物的这种结合就是圣治。这些事需通过解释才能被置于更清晰的光中。

①按照圣治,人通过死亡脱去属世和短暂之物,披上属灵和永恒之物。属世和短暂之物是指人首先进入的最外层和最末后的事物;人一出生就进入其中,以便他今后能被引入更内在、更高级的事物。因为最表层和最末后的事物是容器,这些东西在自然界。这就是为何没有哪个天使或灵人是如此直接被造的,而都是先生而为人,从而被引入更高级的事物。因此,他们都拥有最外层和最末后的事物,这些事物本身是稳定不变的,他们的内层在它们里面并通过它们才能保持联结。

然而,一开始,人会披上自然界更粗糙的事物;这些事物构成他的肉体;但他通过死亡脱去这些事物,只保留自然界中最接近属灵事物的更纯净的事物,然后这些事物成为他的容器。此外,一切内层或高级事物同时存在于最外层或最末后的事物中,如前所示(108, 119节)。因此,主所做的一切事,都是从开始和最后同时来做的,因而都是完整的。然而,自然界的最外层或最末后事物无法接受人类心智为之形成的属灵和永恒事物,就像它们本身那样,而人生来是要变得属灵并活到永远的。因此,人会脱去这些事物,只保留与属灵和属天之物适合并一致的内在属世事物,这些事物作为容器而服务于它们。这一切是通过抛弃短暂和属世的物质,也就是肉体的死亡而实现的。

②主通过祂的圣治照着功用或服务,通过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结合,通过永恒事物与短暂事物结合。属世和短暂事物不仅是指那些适合自然界的事物,还指那些适合自然界的人的事物。人通过死亡脱去这两类事物,并披上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和永恒事物。人照着功用或服务披上这些事物,这在前面已大量说明。适合自然界的属世事物一般涉及时间和空间,尤其涉及地上所看见的事物。人通过死亡把这些事物抛在身后,并接受属灵事物以取代之,属灵事物只是外在或表面相似,但内在和本质并不相同,这一点在前面(102–110节)也已说明。

适合自然界的人的短暂事物一般涉及地位和财富,尤其涉及每个人的必需品,也就是食物、衣服和住所。人也是通过死亡脱去这些东西,并留在身后;然后披上并接受外在或表面相似,但内在和本质不同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从世上短暂事物的功用或服务中获得其内在和本质。功用或服务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良善。由此可见,主通过祂的圣治照着功用或服务,将属灵和永恒事物与属世和短暂事物结合起来。

③主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表象,照着人对这些表象的确认程度而与功用或服务结合。由于在那些对何为对应和表象没有一个清晰概念的人看来,这一点必显得晦涩难懂,所以我需要举例来说明并解释。圣言中的一切事物纯粹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对应,并因是对应,故也是表象;也就是说,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和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它们本身是裸露的,但被包裹在圣言字义中。因此,它们看上去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而这衣服就对应于他的爱与智慧的状态。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将表象视为事实,就好像断言衣服是这个人。于是,表象就变成了谬论或幻想。如果人寻求真理,并在表象里面看见它们,情况就不同了。

由于人向邻舍所履行的一切功用或服务,也就是仁之真理和良善,要么是照着这些表象行的,要么是照着圣言中的真理本身行的,所以当他照着他视之为事实的表象来行时,就陷入了谬论或幻想;但当他照着真理来行时,就是在如他应该的那样行它们。这一切清楚表明,“主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表象,照着人对这些表象的确认程度而与功用或服务结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④短暂和永恒事物的这种结合就是圣治。为使理解力清楚明白这一点,有必要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其中一个例子涉及地位和荣耀,一个涉及财富和资源。两者在外在形式上都是属世和短暂的,但在内在形式上却是属灵和永恒的。当人在地位及其荣耀里只关注他本人,不关注公众福祉和功用或服务时,它们就是属世和短暂的。因为这时,人心里必然会想,公众福祉是为他存在的,而不是他为公众福祉存在。他就像一个国王认为王国和所有百姓都是为他存在的,而不是他为王国和百姓存在。

然而,当人视他本人是为公众福祉和功用或服务存在的,而不是它们为他存在时,这些地位及其荣耀就是属灵和永恒的。当人如此行时,他就拥有真理,以及地位和荣耀的本质;然而,在前一种情况下,他拥有的是(地位和荣耀的)对应和表象;他若把它们当成事实,就会陷入谬论或幻想,并且只能像那些陷入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之人那样与主结合;因为谬论或幻想就是与邪恶结合的虚假。诚然,这样的人也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做出好行为,却都是从他们自己,而不是从主来做的;因此,他们将自己摆在了主的位置上。

财富和资源差不多也是这样。它们可能是属世和短暂的,也可能是属灵和永恒的。对那些只关注它们和它们里面的自己,唯独以它们为快乐和喜悦的人来说,它们是属世和短暂的。但对那些关注它们里面良善的功用,并以这些功用为快乐和喜悦的人来说,它们是属灵和永恒的。此外,对这些人来说,外在的快乐和喜悦也变得属灵,短暂的变成永恒的。因此,死后他们就在天堂,在那里住在宫殿中,宫殿的摆设因黄金和宝石而金光闪闪。然而,他们只是把这些东西看作从其内在,也就是功用中闪耀出来的金碧辉煌的外在;他们从这些功用中获得真正的快乐和享受;这些本身就是天堂的幸福和极乐。那些为了财富和资源,为了自己,因而为了外在,而非同时为了内在而关注它们的人,其命运恰恰相反。这意味着这些人照着它们的表象,而不是照着它们的本质来看待它们。当他们脱去这些表象时(这是他们死亡时发生的情形),就会披上属于它们的内在;这些内在因不是属灵的,故只能是属地狱的。财富和资源的内容必要么是这个,要么是那个,因为两者是无法共存的。因此,他们拥有的是穷困,而不是财富,是悲惨,而不是资源。

功用不仅是指生活必需品,如人和依靠他的那些人的食物、衣服和住所,还指国家、社会和同胞的利益。当商业是至爱,金钱是次要、从属的爱时,只要商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欺诈和邪恶的手段,商业就是有益的。当金钱是至爱,商业是次要、从属的爱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是贪婪,贪婪是诸恶的根源。对此,可参看路加福音(12:15)和关于它的比喻(路加福音1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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