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101.然而,许多人,尤其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不知道当他们陷入邪恶时,便已身陷地狱。他们甚至不知道何为邪恶,因为他们根本不思想邪恶,声称自己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所以律法不定他们的罪;还声称,他们不能将任何东西归于自己的救恩,故不能凭自己除去任何邪恶,也不能凭自己行任何良善。他们就是那些不思想自己里面的邪恶,不断陷入邪恶的人。主在马太福音(25:32-33, 41-46)中所提到的山羊就表示这些人,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论到他们,经上说: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人们若不思想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不检查自己,然后停止作恶,最终必然不知道何为邪恶,也必然由于它所带来的快乐而喜爱它。这是因为凡不知道何为邪恶的人都喜爱邪恶,凡疏于思想邪恶的人都不断陷入它。他就像瞎子一样看不见它,因为思维看到良善和邪恶,正如眼睛看到美丽的东西和丑陋的东西。凡如此思想并意愿邪恶,以至于认为邪恶不会出现在神面前,或即便出现,也会得到宽恕的人,就陷入邪恶,这实际上就是认为自己没有邪恶。这些人即便不去行恶,那也不是因为这些恶是反对神的罪,而是因为他们害怕法律,或名声丧失。他们仍在灵里作恶,因为正是人的灵在思想和意愿。因此,在世上,凡一个人在灵里所思想的,他离世后成为灵人时,就会行出来。
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没有人会问你的信仰是什么,或你的教义是什么,只是问你的生活是什么,也就是说,你是这种人还是那种人。因为他们知道,一个人的生活如何,他的信仰就如何,甚至他的教义就如何;因为生活为自己构建教义,也为自己构建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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