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268.⑶被确认的邪恶和虚假会永远留在人里面,并成为他的爱,因而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确认邪恶和虚假无非就是移除良善和真理,若再升级就是对它们的弃绝。因为邪恶移除并弃绝良善,而虚假移除并弃绝真理。因此,确认邪恶和虚假就是关闭天堂,因为一切良善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当天堂被关闭时,人就在地狱里,在一个类似邪恶和虚假掌权的社群中,以后无法从中抽身。
我被恩准与几个世纪前确认其宗教虚假的人交谈,发现他们仍留在那些虚假中,和在世时一模一样。原因在于,人所确认的一切都会成为他的爱和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之所以成为他爱的一部分,是因为它们成为其意愿和理解力的一部分,而意愿和理解力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当它们成为一个人的生命的一部分时,不仅会成为他整个心智的一部分,还成为他整个身体的一部分。由此明显可知,一个确认邪恶和虚假的人从头到脚都是这样。当他全然如此时,就无法通过转回或扭转恢复到一种与之相反的状态,因而无法从地狱抽身。从这一切和本章前面的内容可以看出邪恶的根源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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