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圣爱与圣智 #261

261.由此明显可知

261.由此明显可知,当属灵心智关闭时,属世心智就会不断反对属灵心智的事物,唯恐有什么东西从它那里流入,扰乱自己的状态。经由属灵心智流入的一切皆来自天堂,因为属灵心智在形式上就是一个天堂;而流入属世心智的一切皆来自世界,因为属世心智在形式上就是一个世界。由此可推知,当属灵心智关闭时,属世心智就会反对天堂的一切,不许它们进入它,除非它们作为获得并拥有世界上的事物的手段而服务于它。当天堂事物服务属世心智,作为它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时,那么这些手段尽管看似是天上的,却变成属世的。因为目的赋予它们品质,它们变得像属世人的知识,里面毫无生命可言。由于天上的事物不可能与属世事物如此结合以至于两者行如一体,所以它们会分离,天上的事物在纯属世人里面将自己安置在围绕里面的属世事物的边缘周围。正因如此,一个纯属世人也能谈论和传讲天上的事,甚至在行为上模仿它们,尽管他从内心思想反对它们。他独自一人时就做后一种事,与他人在一起时则做前一种事。关于这些事,下文会有更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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