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3.15就本身而言,人类心智的属世层级是连续的,但因着与两个更高层级的对应关系,当被提升时,它看似被分成各个层次
256.尽管这一点很难被那些尚不了解高度层级的人理解,但它必须被揭示出来,因为它是天使智慧的一部分;而属世人无法像天使那样思想这种智慧,然而仍能被他的理解力所领悟,只要这理解力被提升到天使所在之光的那个层级。因为他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那种程度,并照着这种提升而被光照。但属世心智的这种光照不是通过离散层级上升,而是通过一种连续层级增加,并且随着它的增加,属世心智从里面被两种更高层级的光光照。从对一个在另一个之上的高度层级的一种理解能明白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而属世层级,也就是最低层,是这两种更高层级的一种覆盖层。然后,随着属世层级被提升向更高种类的层级,更高层就从里面作用于外在的属世层,并光照它。这种光照的确从里面通过更高层级的光实现,然而包裹并围绕更高层的属世层级却通过连续性接受它,因而随着它上升而更透明、更纯粹;也就是说,属世层级从里面被更高层级的光光照是离散式的,但本身被光照是连续式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人活在世上,由此而处于属世层级,他就无法被提升到诸如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真正智慧中,只能被提升到更高的光中,甚至被提升到天使那里,并能从他们那从里面流入并进行光照的光中获得光照。不过,这些事目前还无法更清楚地被描述。通过结果可以更好地理解它们,因为结果将自己里面的原因呈现在光中,并因此光照它们,前提是对原因有一些了解。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