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3.2爱与智慧有层级之分,因而热、光、大气也有层级之分
179.若不知道层级的存在,以及何为层级,其性质如何,接下来的内容无法理解,因为一切受造物,因而一切形式里面都有层级的存在。因此,有关天使智慧的这一部分将论述层级。从存在三层天堂天使的事实清楚可知,爱与智慧有层级之分。在爱与智慧方面,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远胜第二层天堂的天使,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又远胜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以致他们不能在一起。爱与智慧的层级将他们区别并分开。正因如此,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无法上升到高层天堂的天使那里,即便被允许上去,也看不见他们周围的高层天使或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看不见,是因为高层天使的爱与智慧处于更高层级,超出低层天使的理解范畴。事实上,每位天使都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智慧,爱连同智慧在其形式上就是人,因为神作为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一个人。
有时,我被恩准看见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上到第三层天堂的天使那里;当他们向那里一路爬上去时,我听他们抱怨说,他们没有看见任何人,其实他们一直在高层天使中间。后来他们得到指教:这些天使不为他们所见,是因为他们感觉不到这些天使的爱与智慧,正是天使的爱与智慧使他显为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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