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SS6.从主依次发出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被称为属天层,是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被称为属灵层,是神性真理;属世层是这两者的产物,是它们在最低层或最表层的一个综合体。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就是构成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天层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就是构成第二层或中间层天堂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灵层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但世上的教会之人处于神性属世层,也是从主发出的。由此可推知,神性在从主发出直到其最低层或最表层的过程中,是通过三个层级降下来的,被称为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从主降至人类的神性是通过这三个层级降下的;当降下来时,它包含这三个层级在里面。一切神性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当在它的最低层级中时,它便存在于其完全之中。这就是圣言。它在其最低层或最表层的意义上是属世的;在其内在意义上是属灵的,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是属天的,在每种意义上都是神性。圣言就具有这种性质,这一点并未在它的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上显现,因为迄今为止,这个世界上的人对天堂一无所知,因而对属灵层和属天层一无所知,故对这两个层级与属世层级之间的区别一无所知。
注:天堂由两个国度构成,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0—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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