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内义
241.上古之人因是属天人,故天性是这样:他们的确用肉眼看见了他们在世界和地面上所看到的一切物体,但他们的思维却专注于这些物体所表示或代表的天上和神性事物。他们的肉体视觉仅仅是工具,因此他们的言语也是工具。谁都能从亲身经验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因为一个人若把注意力转向说话者话里的意思,虽然听见了他的话,但也可以说没有听见。他只理解这些话的意思。思考得更深刻的人甚至都不关注话里的意思,只关注它们更全面的意思。然而,此处所论述的上古教会的这一代后裔不像他们的祖先,因为他们看见世界和地面上的物体就喜欢,因此,他们的心智专注在它们上面。他们思想这些物体,并从它们思想天上和神性的事物。就这样,感官之物在他们那里开始成了主要的,而不是像在他们的祖先那里一样只是工具。当属世界和大地之物成了主要的时,人们就由此推理天堂的事物,从而变瞎。谁都能从亲身经验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因为一个不关注说话者话里的意思,而是关注这些话本身的人几乎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更不用说更全面的意思了;有时他单凭一句话,甚至一个语法的使用就判定一个人所说的一切话。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