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9

BE119.第二个灵

BE119.第二个灵界摘自《揭开启示》(AR961)亲身见闻:我在解释第二十章经文,正思考龙、兽和假先知时,有人向我显现,问:“你在想什么?”我说:“假先知。”他说:“我带你去个地方,那里就是被称为‘假先知’的那些人所住之地,他们就是假先知。”他还告诉我,《启示录》第十三章所说的“另有一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也是对这等人的描述。我跟着他,看到一群人聚集,其中还有一些是教会领袖,他们一直教导除了信,其它没有什么能使人得救;还说,要有好行为,但不是为了得救。不过,他们认为当照着圣经教导这些好行为,为了让平信徒,特别是头脑简单之人能更规矩地顺从他们的地方官的指令,因而易受管治。好让他们借着宗教信仰,去行出道德慈善。

【2】他们当中有个人看见我,说:“你想进去看看我们的教堂吗?里面有代表我们信仰的雕像。”我跟着进去看,颇为壮观,中央一个妇人的雕像,身穿朱红色衣裳,右手持一枚金币,左手持一串珍珠。不过,雕像和殿宇都是幻想造成的形像,因为地狱中的灵能用他们的幻想来表现一些壮观的场景,乃是通过关闭心智的内在成分,仅打开其外在来完成的。当我意识到所有这些只是魔法手段时,就向主祷告,我心智的内在突然被打开。取代殿宇,我见是一间破屋,从屋顶到地板,到处都是裂缝。那妇人所站之处,挂着一张画像,龙头、豹身、熊腿、狮口,正如《启示录》13:2所描述的海中上来的兽。而地板则成了充满青蛙的沼泽之地。我得知,在沼泽之下有一块巨大的方石,方石之下藏有圣经。

【3】看到这些,我问那行魔法的:“这是你们的殿?”他说是的。突然,他的心智之内在突然也被打开,让他看见我所见的真相。看到这些,他大叫道:“这是什么?从哪里来的?”我告诉他,是因为来自天上光照的结果,揭示了所有形式的真实本性。我告诉他:“这种景象正是你信仰的属性——与属灵之義分离之信。”突然间起了东风,将一切吹走,并吹干沼泽地,巨石露出来了(圣经在巨石下面)。之后,一阵犹如春天里的暖风从天上吹来。在那原处显出一座帐篷,外表极其简朴。与我同在的天使说:“看哪,亚伯拉罕的帐篷!那时三位天使到他那里,告诉他以撒将要降世。这个帐篷看起来简单,但随着从天降下的光照,会变得越来越壮观。”然后他们被赐能力,打开在智慧中的属灵天使所在之天,从那里倾下光芒使帐篷看起来如同耶路撒冷圣殿。我往里看,见那块基石,其下藏有圣经,那石头周围镶满宝石。有光从这些宝石发出、射到墙壁,墙上有基路伯的形像,光彩夺目。

【4】对此我惊叹不已,天使对我说:“你将看到更奇妙的景象。”然后许他们打开受爱驱使的属天天使所在的第三层天,从那里光芒照下,整个圣殿消失了;取代圣殿之处,只见主一人在那里,他站在那根基石之上,此石就是圣经,主的形像如同约翰在《启示录》第一章所见。众天使心智的内在于是被敬畏感充满,有俯伏敬拜的冲动。突然,从第三层天来的光照被主关闭了,第二层天的光照被再打开,圣殿重现,还见到帐篷,不过这次同帐篷在圣殿里面。这些经历可用来描述了本章话语的意义:看哪、上帝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启示录21:3);我未见(新耶路撒冷)城内有殿、因为主上帝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圣治 #249

249.①凡拜自己和

249.①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一切不敬虔的行为和对此的夸耀都是许可,其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人人都能自由地,甚至完全自由地去随心所欲地思想,无论反对神还是赞成神;人若思想反对神,在这个世上几乎不受惩罚,因为他在世上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但他在灵界会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他死后发生,因为那时,他再也无法被改造了。

圣治的律法是许可的原因,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的圣治律法清楚看出来,只要我们回想并细查它们;这些律法是: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有时还要强迫自己(参看129-153节);人自己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它只是看似某种东西,并且当有这种表象,但圣治因延伸到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191-213节);圣治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而不是短暂事物,除非它们与永恒事物一致(214-220节);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221-233节)。

许可的原因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所阐述的原则清楚看出来,如:邪恶被许可是为了救赎的目的(275-284节);圣治不断与恶人和善人同在(285-307节);最后,主不可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331-340节)。如果把这些律法综合起来考虑,它们会清楚说明主允许不敬虔的行为,并且只要它们发生在思维中,就不进行惩罚,甚至当它们在意图,因而在意愿中,但没有行出来时,也很少进行惩罚的原因。然而,每种邪恶都自带惩罚;对它的惩罚就好像刻在它上面一样,恶人死后就会遭受这种惩罚。

刚才所阐述的内容有助于解释237节提出的以下观点,即: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会进一步确认反对圣治。一切圣治律法都是必需的;由于它们是许可这些事的原因,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人要作为一个人活着,被改造并得救,主只能通过方法保守他远离这些不敬虔的行为。对那些承认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和假见证为罪的人来说,这些方法是圣言,尤其是十诫;但对那些不承认这些行为是罪的人来说,方法就是文明的法律,对惩罚的惧怕,以及道德的法律,对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和财富的惧怕。主用这些方法引导恶人,但只能引导他不去做这些事,不能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主用前一种方法不仅引导善人不去做这些事,还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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