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9

BE119.第二个灵

BE119.第二个灵界摘自《揭开启示》(AR961)亲身见闻:我在解释第二十章经文,正思考龙、兽和假先知时,有人向我显现,问:“你在想什么?”我说:“假先知。”他说:“我带你去个地方,那里就是被称为‘假先知’的那些人所住之地,他们就是假先知。”他还告诉我,《启示录》第十三章所说的“另有一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也是对这等人的描述。我跟着他,看到一群人聚集,其中还有一些是教会领袖,他们一直教导除了信,其它没有什么能使人得救;还说,要有好行为,但不是为了得救。不过,他们认为当照着圣经教导这些好行为,为了让平信徒,特别是头脑简单之人能更规矩地顺从他们的地方官的指令,因而易受管治。好让他们借着宗教信仰,去行出道德慈善。

【2】他们当中有个人看见我,说:“你想进去看看我们的教堂吗?里面有代表我们信仰的雕像。”我跟着进去看,颇为壮观,中央一个妇人的雕像,身穿朱红色衣裳,右手持一枚金币,左手持一串珍珠。不过,雕像和殿宇都是幻想造成的形像,因为地狱中的灵能用他们的幻想来表现一些壮观的场景,乃是通过关闭心智的内在成分,仅打开其外在来完成的。当我意识到所有这些只是魔法手段时,就向主祷告,我心智的内在突然被打开。取代殿宇,我见是一间破屋,从屋顶到地板,到处都是裂缝。那妇人所站之处,挂着一张画像,龙头、豹身、熊腿、狮口,正如《启示录》13:2所描述的海中上来的兽。而地板则成了充满青蛙的沼泽之地。我得知,在沼泽之下有一块巨大的方石,方石之下藏有圣经。

【3】看到这些,我问那行魔法的:“这是你们的殿?”他说是的。突然,他的心智之内在突然也被打开,让他看见我所见的真相。看到这些,他大叫道:“这是什么?从哪里来的?”我告诉他,是因为来自天上光照的结果,揭示了所有形式的真实本性。我告诉他:“这种景象正是你信仰的属性——与属灵之義分离之信。”突然间起了东风,将一切吹走,并吹干沼泽地,巨石露出来了(圣经在巨石下面)。之后,一阵犹如春天里的暖风从天上吹来。在那原处显出一座帐篷,外表极其简朴。与我同在的天使说:“看哪,亚伯拉罕的帐篷!那时三位天使到他那里,告诉他以撒将要降世。这个帐篷看起来简单,但随着从天降下的光照,会变得越来越壮观。”然后他们被赐能力,打开在智慧中的属灵天使所在之天,从那里倾下光芒使帐篷看起来如同耶路撒冷圣殿。我往里看,见那块基石,其下藏有圣经,那石头周围镶满宝石。有光从这些宝石发出、射到墙壁,墙上有基路伯的形像,光彩夺目。

【4】对此我惊叹不已,天使对我说:“你将看到更奇妙的景象。”然后许他们打开受爱驱使的属天天使所在的第三层天,从那里光芒照下,整个圣殿消失了;取代圣殿之处,只见主一人在那里,他站在那根基石之上,此石就是圣经,主的形像如同约翰在《启示录》第一章所见。众天使心智的内在于是被敬畏感充满,有俯伏敬拜的冲动。突然,从第三层天来的光照被主关闭了,第二层天的光照被再打开,圣殿重现,还见到帐篷,不过这次同帐篷在圣殿里面。这些经历可用来描述了本章话语的意义:看哪、上帝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启示录21:3);我未见(新耶路撒冷)城内有殿、因为主上帝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圣治 #136

136.⑶没有人能因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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