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7.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具体形式如下:耶和华上帝是爱与智慧本身,或良善与真理本身。他以神性真理——与上帝同在、就是上帝的道(约翰福音1:1)——的形式降世显现为人,目的在于使天上的一切、地狱中的一切和教会中的一切都归入次序。因为那时地狱势力胜过天上的势力,地上恶的势力胜过善,全部被拖进地狱的威胁迫在眉睫。
【2】这个即将来临的咒诅被耶和华上帝凭借他的人(也就是神性真理)除去,天使和世人因而被救赎。然后,他将神性真理在他的人里面与神性良善结合(或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结合),如此,与他的被荣耀之人一起、并在这个被荣耀之人里面返回到他万世之先的神性。这正是《约翰福音》中下列经文的意义: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在同一福音书: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从这些话可清楚看出,主若未曾降临人间,无人得救。现今的情形类似,若非主以神性真理(也就是道)的形式再次降临世间,无人得救。
【3】此信仰的具体形式,在人方面:
(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
(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
(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
(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
(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前两点是关于信,接下来两点关于義,第五点是关于義信相合,因而主与人的联合。(可参阅n.44。)
L22.人若知道“神的儿子”在主里面表示什么,“人子”在主里面又表示什么,就能明白圣言的许多奥秘;因为主有时自称儿子,有时自称神的儿子,有时又自称人子,处处都是按着所论述的主题。当所论述的是祂的神性,祂与父为一,祂的神性能力,以及对祂的信和来自祂的生命时,祂就自称“儿子”和“神的儿子”,如在约翰福音(5:17-26)和别处。然而,在论述祂的受难,审判,祂的降临,以及总体上的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的地方,祂自称“人子”;其原因在于,那时祂被理解为与圣言有关。在旧约圣言,主被指定了各种名字,在那里名叫耶和华,耶,主,神,主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雅各的大能者,沙代,磐石,以及创造者,形成者,救主,救赎主,处处都按着所论述的主题。在新约圣言也是这样,在那里祂名叫耶稣,基督,主,神,神的儿子,人子,先知,羔羊,以及其它名字,处处也是按着所论述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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