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7.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具体形式如下:耶和华上帝是爱与智慧本身,或良善与真理本身。他以神性真理——与上帝同在、就是上帝的道(约翰福音1:1)——的形式降世显现为人,目的在于使天上的一切、地狱中的一切和教会中的一切都归入次序。因为那时地狱势力胜过天上的势力,地上恶的势力胜过善,全部被拖进地狱的威胁迫在眉睫。
【2】这个即将来临的咒诅被耶和华上帝凭借他的人(也就是神性真理)除去,天使和世人因而被救赎。然后,他将神性真理在他的人里面与神性良善结合(或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结合),如此,与他的被荣耀之人一起、并在这个被荣耀之人里面返回到他万世之先的神性。这正是《约翰福音》中下列经文的意义: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在同一福音书: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从这些话可清楚看出,主若未曾降临人间,无人得救。现今的情形类似,若非主以神性真理(也就是道)的形式再次降临世间,无人得救。
【3】此信仰的具体形式,在人方面:
(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
(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
(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
(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
(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前两点是关于信,接下来两点关于義,第五点是关于義信相合,因而主与人的联合。(可参阅n.44。)
645.圣言自始至终都充满了见证和证据,证明每个人自己的良善和邪恶被归算给他;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教的教师或教条主义者就像用蜡堵住了自己的耳朵,用药膏涂抹了自己的眼睛,以至于一直既听不见,也看不见,而现在只听见或看见前面提到的他们自己信仰的归算。然而,这种信仰可以公正地比作被称为黑朦(gutta serena,中世纪医学术语,外观眼球完全正常、瞳孔清亮,但视力丧失)的眼疾;事实上,它可以恰当地被称为这个名字,因为这种疾病是一种眼睛的绝对失明,是由视神经阻塞引起的,而眼睛看起来完好无损。同样,那些坚持这种信仰的人好像睁着眼睛走路,在别人看来似乎看到了一切。然而,他们什么也没看见;因为当这种信仰进入人时,由于当时他就像一根木头,所以他对它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这种信仰是否真的在他里面,或它里面是否有任何东西。后来,他们貌似清楚看到这种信仰经历阵痛,并生出称义的高贵后代,即罪的赦免、复活、更新、重生和成圣;然而,他们既没有看到,也看不到这些恩典中的任何一个的任何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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