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7.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具体形式如下:耶和华上帝是爱与智慧本身,或良善与真理本身。他以神性真理——与上帝同在、就是上帝的道(约翰福音1:1)——的形式降世显现为人,目的在于使天上的一切、地狱中的一切和教会中的一切都归入次序。因为那时地狱势力胜过天上的势力,地上恶的势力胜过善,全部被拖进地狱的威胁迫在眉睫。
【2】这个即将来临的咒诅被耶和华上帝凭借他的人(也就是神性真理)除去,天使和世人因而被救赎。然后,他将神性真理在他的人里面与神性良善结合(或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结合),如此,与他的被荣耀之人一起、并在这个被荣耀之人里面返回到他万世之先的神性。这正是《约翰福音》中下列经文的意义: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在同一福音书: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从这些话可清楚看出,主若未曾降临人间,无人得救。现今的情形类似,若非主以神性真理(也就是道)的形式再次降临世间,无人得救。
【3】此信仰的具体形式,在人方面:
(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
(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
(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
(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
(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前两点是关于信,接下来两点关于義,第五点是关于義信相合,因而主与人的联合。(可参阅n.44。)
VIII.那些虽然没有省察自己,但却因邪恶是罪而停止邪恶的人也悔改;
那些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而做仁爱作为的人同样实行这种悔改
535.由于在改革宗基督教界,因本章最后几节(TCR 564-566节)给出的许多原因,实际的悔改是极其困难的,这种悔改在于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向主祷告,开始新的生活,所以此处会提出一种更容易的悔改,即:当有人正在思想和打算任何邪恶时,他要对自己说:“虽然我正在思想和打算它,但我不会做它,因为它是罪。”通过这种方式,他就会遏制或打破从地狱注入他的试探,并阻止它进一步进入。奇怪的是,任何人都很容易指责另一个正打算作恶的人,对他说:“不要这样做,因为这是罪。”然而,他很难对自己说同样的话;这是因为后一种情况触及意愿,而前一种情况只触及离听最近的思维,或说后者需要意愿的活动,而前者只需要基于所听到的事的低层次的思维。
在灵界曾做过一次调查,看看谁能实行这种实际的悔改;结果发现,他们就像辽阔的沙漠或旷野中的鸽子一样罕见。有些人说,他们能以更容易的方式悔改,但不能在神面前省察自己,并承认自己的罪。然而,所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的确都会避免实际的邪恶,但他们很少反思意愿的内层,以为他们没有处于邪恶,因为他们处于良善;他们甚至以为良善遮盖了邪恶。但我的朋友,仁爱的第一步,或第一件事是避开邪恶。圣言、十诫、洗礼、圣餐和理性本身都教导了这一点;因为没有某种自我反省,人怎能逃离并驱逐邪恶呢?除非良善从内层被洁净,否则良善怎能变成良善呢?我知道,所有虔诚的人,以及所有理性健全的人,读到这一点时,都会同意,并视之为真正的真理;然而,很少有人会相应地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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