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7.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具体形式如下:耶和华上帝是爱与智慧本身,或良善与真理本身。他以神性真理——与上帝同在、就是上帝的道(约翰福音1:1)——的形式降世显现为人,目的在于使天上的一切、地狱中的一切和教会中的一切都归入次序。因为那时地狱势力胜过天上的势力,地上恶的势力胜过善,全部被拖进地狱的威胁迫在眉睫。
【2】这个即将来临的咒诅被耶和华上帝凭借他的人(也就是神性真理)除去,天使和世人因而被救赎。然后,他将神性真理在他的人里面与神性良善结合(或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结合),如此,与他的被荣耀之人一起、并在这个被荣耀之人里面返回到他万世之先的神性。这正是《约翰福音》中下列经文的意义: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在同一福音书: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从这些话可清楚看出,主若未曾降临人间,无人得救。现今的情形类似,若非主以神性真理(也就是道)的形式再次降临世间,无人得救。
【3】此信仰的具体形式,在人方面:
(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
(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
(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
(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
(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前两点是关于信,接下来两点关于義,第五点是关于義信相合,因而主与人的联合。(可参阅n.44。)
195.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一个接一个从主发出。凡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天神性,属天神性的一切都是良善。凡从主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灵神性,属灵神性的一切都是真理;属世神性来自这两者,构成最终形式上的这两者,或说是在最外层或最低层中的它们的整体或综合体。构成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天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构成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灵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神性智慧。构成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的主的属世国度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世的神性,他们处于来自主的仁之信。地上的教会之人照着他们的爱、智慧和信仰而在这三个国度的某一个国度中;他们在哪一个国度中,死后就进入哪一个国度。主的圣言在性质上与天堂相似,或说天堂如何,主的圣言也如何;圣言在其最外在的意义上是属世的,在其内在意义上是属灵的,在其至内在意义上是属天的;它在这三层意义的每层意义上都是神性。因此,它适合三层天堂的天使,也适合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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