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7

BE117.新天与新

BE117.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具体形式如下:耶和华上帝是爱与智慧本身,或良善与真理本身。他以神性真理——与上帝同在、就是上帝的道(约翰福音1:1)——的形式降世显现为人,目的在于使天上的一切、地狱中的一切和教会中的一切都归入次序。因为那时地狱势力胜过天上的势力,地上恶的势力胜过善,全部被拖进地狱的威胁迫在眉睫。

【2】这个即将来临的咒诅被耶和华上帝凭借他的人(也就是神性真理)除去,天使和世人因而被救赎。然后,他将神性真理在他的人里面与神性良善结合(或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结合),如此,与他的被荣耀之人一起、并在这个被荣耀之人里面返回到他万世之先的神性。这正是《约翰福音》中下列经文的意义: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在同一福音书: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从这些话可清楚看出,主若未曾降临人间,无人得救。现今的情形类似,若非主以神性真理(也就是道)的形式再次降临世间,无人得救。

【3】此信仰的具体形式,在人方面:

(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

(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

(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

(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

(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前两点是关于信,接下来两点关于義,第五点是关于義信相合,因而主与人的联合。(可参阅n.44。)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8

Life48.我们说

Life48.我们说,这些真理看上去只属于信仰;但理解力的思维从意愿之爱中获得自己的存在,这爱是理解力中的思维至内在的存在,如前所述(43节)。因为凡人出于爱所意愿的,他都愿意去做,愿意去思考,意愿去理解,愿意去谈论;或也可说,凡人出于意愿所爱的,他都喜欢去做,喜欢去思考,喜欢去理解,喜欢去谈论。此外,当一个人避恶如罪时,他就在主里面,如前所示(18-31节),并且那时主会做一切事。因此,对那些问祂,当行什么才算做神的工之人,主说:

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做神的工。(约翰福音6:28–29)

“信主”是指不仅思想祂存在,还遵行祂的话,如祂在别处(马太福音7:24)所教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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