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7.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具体形式如下:耶和华上帝是爱与智慧本身,或良善与真理本身。他以神性真理——与上帝同在、就是上帝的道(约翰福音1:1)——的形式降世显现为人,目的在于使天上的一切、地狱中的一切和教会中的一切都归入次序。因为那时地狱势力胜过天上的势力,地上恶的势力胜过善,全部被拖进地狱的威胁迫在眉睫。
【2】这个即将来临的咒诅被耶和华上帝凭借他的人(也就是神性真理)除去,天使和世人因而被救赎。然后,他将神性真理在他的人里面与神性良善结合(或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结合),如此,与他的被荣耀之人一起、并在这个被荣耀之人里面返回到他万世之先的神性。这正是《约翰福音》中下列经文的意义: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在同一福音书: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从这些话可清楚看出,主若未曾降临人间,无人得救。现今的情形类似,若非主以神性真理(也就是道)的形式再次降临世间,无人得救。
【3】此信仰的具体形式,在人方面:
(1)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
(2)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
(3)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
(4)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
(5)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前两点是关于信,接下来两点关于義,第五点是关于義信相合,因而主与人的联合。(可参阅n.44。)
(十三)人应避恶如罪,并貌似凭自己与邪恶争战
Life101.按照神性秩序,人要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因为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就是出于自己行事。然而,这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只要他是一个人,它们就不会从他那里被拿走;因为没有它们,他就无法得以改造;事实上,没有它们,他无法进行悔改,无法与邪恶争战,然后无法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由于人从主那里获得理性和自由,还由于人出于它们行事,所以可推知,他不是从自己,而是貌似从自己行事。
注:人从主那里获得自由(参看19—20节;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89-603节);至于何为自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141-1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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