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6.附录: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普遍形式如下:万世之前的主——耶和华——曾来到世间,为征服地狱,并荣耀他的人(HisHuman);若非如此,无人能被拯救;信仰他的人得拯救。
【2】使用“普遍形式”这一措辞,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于信仰的整体和细节之中。无论是本质上还是位格上,上帝都是一位,圣三一在这位上帝里面,这位上帝就是主上帝拯救者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除非主已来过世间,否则无人能被拯救;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为要将地狱从人类移除;他借着与地狱作战并赢得各战的胜利来达成此事;以这样的方式,他征服地狱并使其归入秩序,令其服从他自己;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荣耀他在世间所呈现之人,就是将这人与万有之源的神性相结合,从而永远地保持地狱归入秩序并服从他自己;要成就这样的结合,唯有凭借他的人所经历的诸般试探,直至最终极的试探——十字架受难,他甚至忍受了这个试探;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以上是关于主这方面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3】信仰的普遍原则在关于人这方面:人应当信仰主;因为通过对他的信仰,人得以与主连接,从而得救。信主意味着满怀信心他是救主;因为唯有那些生活良善者方有如此信心,因而信他也意味着生活良善。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Faith53.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也可从论述他们的圣言预言部分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论到非利士人:看哪,有水从北方涨起,成为涨溢的河,要涨过遍地和其中所有的,并城和其中所住的。人必呼喊,那地的居民都必哀号。耶和华要使非利士人荒废。(耶利米书47:1–2, 4)
“有水从北方涨起”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它们“成为涨溢的河,要涨过遍地和其中所有的”表示教会的一切通过这些虚假而荒废;“城和其中所住的”表示教会教义的一切的荒废;“人必呼喊,那地的居民都必哀号”表示教会中一切真理与良善的缺乏;“耶和华要使非利士人荒废”表示他们的毁灭。以赛亚书:
全非利士啊,不要因击打你的杖折断就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一条蛇晰。他的果子,是会飞的火蛇。(以赛亚书14:29)
“全非利士啊,不要喜乐”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不可因他们仍然幸存而欢喜;“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一条蛇晰”表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因他们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而毁灭;“他的果子是会飞的火蛇”表示基于反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邪恶之虚假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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