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6.附录: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普遍形式如下:万世之前的主——耶和华——曾来到世间,为征服地狱,并荣耀他的人(HisHuman);若非如此,无人能被拯救;信仰他的人得拯救。
【2】使用“普遍形式”这一措辞,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于信仰的整体和细节之中。无论是本质上还是位格上,上帝都是一位,圣三一在这位上帝里面,这位上帝就是主上帝拯救者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除非主已来过世间,否则无人能被拯救;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为要将地狱从人类移除;他借着与地狱作战并赢得各战的胜利来达成此事;以这样的方式,他征服地狱并使其归入秩序,令其服从他自己;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荣耀他在世间所呈现之人,就是将这人与万有之源的神性相结合,从而永远地保持地狱归入秩序并服从他自己;要成就这样的结合,唯有凭借他的人所经历的诸般试探,直至最终极的试探——十字架受难,他甚至忍受了这个试探;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以上是关于主这方面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3】信仰的普遍原则在关于人这方面:人应当信仰主;因为通过对他的信仰,人得以与主连接,从而得救。信主意味着满怀信心他是救主;因为唯有那些生活良善者方有如此信心,因而信他也意味着生活良善。
287.“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数目”在属世意义上是指与尺寸或重量有关的东西;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数目”是指与品质有关的东西;此处他们的品质被描述为“万万千千”,因为“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是因为万是更大的数字,千相对较小,真理是多种多样的,而良善是简单的;还因为在圣言中,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每个细节中,因此,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否则经上只说“有万万”就足够了。由于这两个数字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其它地方也提到它们,如以下经文;诗篇:
神的战车两万万,平安的天使千千,主在其中,西乃山在圣所中。(诗篇68:17)
但以理书:
我观看,当亘古常在者坐上去时,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但以理书7:9-10)
摩西论到约瑟说:
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它们是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诗篇:
你必不怕在幽暗中爬行的瘟疫,午间荒废的死亡,虽有千人仆倒在你旁边,万人仆倒在你右边。(诗篇91:5-7)
又:
我们街上的羊群成千上万。(诗篇144:13)
弥迦书: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万万的油河吗?(弥迦书6:7)
当约柜停住时,摩西说:
耶和华啊,求你回到以色列的万万千千。(民数记10:36)
在所有这些地方,“万”都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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