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6.附录: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普遍形式如下:万世之前的主——耶和华——曾来到世间,为征服地狱,并荣耀他的人(HisHuman);若非如此,无人能被拯救;信仰他的人得拯救。
【2】使用“普遍形式”这一措辞,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于信仰的整体和细节之中。无论是本质上还是位格上,上帝都是一位,圣三一在这位上帝里面,这位上帝就是主上帝拯救者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除非主已来过世间,否则无人能被拯救;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为要将地狱从人类移除;他借着与地狱作战并赢得各战的胜利来达成此事;以这样的方式,他征服地狱并使其归入秩序,令其服从他自己;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荣耀他在世间所呈现之人,就是将这人与万有之源的神性相结合,从而永远地保持地狱归入秩序并服从他自己;要成就这样的结合,唯有凭借他的人所经历的诸般试探,直至最终极的试探——十字架受难,他甚至忍受了这个试探;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以上是关于主这方面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3】信仰的普遍原则在关于人这方面:人应当信仰主;因为通过对他的信仰,人得以与主连接,从而得救。信主意味着满怀信心他是救主;因为唯有那些生活良善者方有如此信心,因而信他也意味着生活良善。
110.“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他们在幽暗中的生活。从前面(AR 97节)可以看出,“撒但”是指由那些处于虚假的人组成的地狱;处于虚假就是处于属灵的幽暗。“属灵的幽暗”、“死荫”和“黑暗”无非是指地狱里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的状态;因此,在圣言中,它们描述了虚假。由此明显可知,“撒但的宝座”表示纯粹的幽暗。但此处“幽暗”的意思不是说他们处于纯粹的虚假,而是说他们没有处于教义真理,因为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在光中,因此不处于真理就是不在光中,因而是在幽暗中。真理在天堂之光中,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3, 104—113节)。
圣言在许多地方都论述了那些在“黑暗”、“死荫”和“幽暗”中的人,主会打开他们的眼睛;他们是指那些处于善行,但未处于任何真理的外邦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主,也没有圣言。他们与基督教界中那些只处于作为,没有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极为相似;因此,后者只能被称为外邦人。他们的确知道主,却不靠近祂;他们也有圣言,却不寻找其中的真理。“我知道你住在哪里”表示知道他们的品质,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照其情感的品质而居住。由此明显可知,“你住在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他们在幽暗中的良善生活。
撒但灵通过那些在灵界只处于作为的人也有能力,但没有他们,这些撒但灵没有任何能力。因为只要撒但灵中有一个说:我是你的邻舍,因此我必须获得优待,撒但灵就会与他们连在一起;一听到这话,他们就靠近并给予帮助,也不问问他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他们没有真理,而唯有通过真理,才能知道彼此的区别。“你住在有撒但宝座之处”也表示这一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