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6

BE116.附录:新

BE116.附录: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普遍形式如下:万世之前的主——耶和华——曾来到世间,为征服地狱,并荣耀他的人(HisHuman);若非如此,无人能被拯救;信仰他的人得拯救。

【2】使用“普遍形式”这一措辞,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于信仰的整体和细节之中。无论是本质上还是位格上,上帝都是一位,圣三一在这位上帝里面,这位上帝就是主上帝拯救者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除非主已来过世间,否则无人能被拯救;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为要将地狱从人类移除;他借着与地狱作战并赢得各战的胜利来达成此事;以这样的方式,他征服地狱并使其归入秩序,令其服从他自己;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荣耀他在世间所呈现之人,就是将这人与万有之源的神性相结合,从而永远地保持地狱归入秩序并服从他自己;要成就这样的结合,唯有凭借他的人所经历的诸般试探,直至最终极的试探——十字架受难,他甚至忍受了这个试探;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以上是关于主这方面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3】信仰的普遍原则在关于人这方面:人应当信仰主;因为通过对他的信仰,人得以与主连接,从而得救。信主意味着满怀信心他是救主;因为唯有那些生活良善者方有如此信心,因而信他也意味着生活良善。

最后的审判 #69

69.⑴先前的天由哪

69.⑴先前的天由哪些人构成。先前的天是由所有受到最后审判的人构成的。受到最后审判的,既不是地狱里的人或天堂里的人,也不是灵人界里的人(关于灵人界,参看HH421-520节),更不是仍活在世上的人,仅仅是那些自造一种天堂的人;他们当中大多数人住在山上或高处的磐石上。这些人也是主安置在左边的山羊(马太福音25:32-33)所表示的人。由此可以证实,先前的天不但由基督徒,还由伊斯兰教徒、外邦人或异教徒构成;他们都在各种不同的地方自造这类天堂。

我简单描述一下他们的性质。他们就是那些在世上过着表面圣洁的生活,却没有内在的圣洁,公正和诚实是由于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由于属灵律法的人。因此,他们是外在人或属世人,不是内在人或属灵人。他们包括那些掌握教会的教义,甚至能教导它,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还包括那些担任各种职务,履行服务或发挥功用,但不是为了服务或功用的人。在全世界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当中,这些人和类似他们的其他人构成先前的天。因此,该天堂在性质上极像由那些行善不是因为它是良善,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惩罚,丧失名声、尊敬和财富的人构成的世界和地上教会。只为这些而不为其它原因行善的人并不敬畏神,而是害怕人,也没有良心。

构成先前天的新教徒,大多是那些持守唯信得救的信仰,却没有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生活的人;他们还渴望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和仰慕。当所有这些人在公开场合时,他们的内层就关闭,免得它们显现。然而,当最后的审判开始时,他们的内层就打开;那时会发现,他们内心痴迷各种邪恶和虚假,反对神性,实际上早就身在地狱了。因为每个人死后立即与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善人与天堂里的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恶人与地狱里的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然而,在他们的内层显露之前,他们不会加入同类灵人。在此期间,他们能与外在类似他们的人交往。

然而,要知道,凡内在良善,因而属灵的人都与他们分离,并被提入天堂;凡内外都邪恶的人也与他们分离,并被投入地狱。这种事从主降临的那一刻起就发生了,一直持续到最后的审判发生时的最后一刻。只有刚才所描述的那种人留下来,形成自己的社群,从而构成先前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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