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6

BE116.附录:新

BE116.附录: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普遍形式如下:万世之前的主——耶和华——曾来到世间,为征服地狱,并荣耀他的人(HisHuman);若非如此,无人能被拯救;信仰他的人得拯救。

【2】使用“普遍形式”这一措辞,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于信仰的整体和细节之中。无论是本质上还是位格上,上帝都是一位,圣三一在这位上帝里面,这位上帝就是主上帝拯救者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除非主已来过世间,否则无人能被拯救;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为要将地狱从人类移除;他借着与地狱作战并赢得各战的胜利来达成此事;以这样的方式,他征服地狱并使其归入秩序,令其服从他自己;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荣耀他在世间所呈现之人,就是将这人与万有之源的神性相结合,从而永远地保持地狱归入秩序并服从他自己;要成就这样的结合,唯有凭借他的人所经历的诸般试探,直至最终极的试探——十字架受难,他甚至忍受了这个试探;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以上是关于主这方面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3】信仰的普遍原则在关于人这方面:人应当信仰主;因为通过对他的信仰,人得以与主连接,从而得救。信主意味着满怀信心他是救主;因为唯有那些生活良善者方有如此信心,因而信他也意味着生活良善。

圣治 #8

8.从前面的论点明显

8.从前面的论点明显可知,在主里面为一体且作为一体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以某种形像存在于祂所创造的每一个事物中。现在有必要具体说一说被称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一体或结合。

①该婚姻在主自己里面,因为如前所述,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祂里面为一。

②该婚姻来自主,因为在从主发出的一切事物中,爱与智慧都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两者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神性之爱就像热,神性智慧就像光。

③它们的确被天使和教会之人作为两样东西来接受,但在他们里面被主合而为一。

④鉴于作为一体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这种流注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同在,也鉴于天使和世人对它的接受,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

⑤因此,只要总体的天堂和教会,以及具体的一位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处在良善和真理的这种结合或婚姻中,他们就是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良善和真理在主里面为一,事实上就是主。

⑥当意愿和理解力,因而良善和真理合而为一时,或也可说,当仁和信合而为一时,亦或说,当取自圣言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合而为一时,爱和智慧在总体的天堂和教会中,以及具体的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就为一。

⑦此外,至于这两者如何在人里面和属于他的一切事物中合而为一,这在《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五部分已经说明,那里论述了人的创造,尤其论述了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358-4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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