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6.附录: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普遍形式如下:万世之前的主——耶和华——曾来到世间,为征服地狱,并荣耀他的人(HisHuman);若非如此,无人能被拯救;信仰他的人得拯救。
【2】使用“普遍形式”这一措辞,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于信仰的整体和细节之中。无论是本质上还是位格上,上帝都是一位,圣三一在这位上帝里面,这位上帝就是主上帝拯救者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除非主已来过世间,否则无人能被拯救;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为要将地狱从人类移除;他借着与地狱作战并赢得各战的胜利来达成此事;以这样的方式,他征服地狱并使其归入秩序,令其服从他自己;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荣耀他在世间所呈现之人,就是将这人与万有之源的神性相结合,从而永远地保持地狱归入秩序并服从他自己;要成就这样的结合,唯有凭借他的人所经历的诸般试探,直至最终极的试探——十字架受难,他甚至忍受了这个试探;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以上是关于主这方面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3】信仰的普遍原则在关于人这方面:人应当信仰主;因为通过对他的信仰,人得以与主连接,从而得救。信主意味着满怀信心他是救主;因为唯有那些生活良善者方有如此信心,因而信他也意味着生活良善。
187.⑷人被允许从背后,而不是面对面看见圣治;并且是在一种属灵状态下,而非一种属世状态下看见它。在背后而不是面对面看见圣治,是指在圣治发生之后,而不是之前看见它;从一种属灵状态,而非一种属世状态看见它,是指从天堂,而非世界看见它。凡接受来自天堂的流注,并承认圣治的人,尤其那些通过改造而变得属灵的人,当看见处于奇妙系列中的事件时,可以说会出于一种内在承认而看见圣治,并称谢它。这种人并不想面对面,也就是说,不想在它发生之前看见它,唯恐他们的意愿对它的秩序和进程造成某种干扰。
那些不让来自天堂的流注,只让来自世界的流注进入的人,尤其那些因视表象为绝对真理而变得属世,或说彻底变成唯物主义者的人则不然。这些人从背后,或圣治发生之后看不见它的一丝痕迹;但他们却想面对面,或在它发生之前看见它。由于圣治通过方法作工,而方法通过人或世界运作,所以他们无论是面对面,还是从背后看见它,都会把它要么归因于人,要么归因于自然界,从而更加确定对它的否认。他们之所以得出这种结论,是因为他们的理解力从上面关闭,从下面打开,也就是说,向天堂关闭,向世界打开;而人不能从世界看圣治,只能从天堂看它。我有时会问自己,如果这些人的理解力从上面打开,他们能如在晴天白日之下那样看见:自然界本身是死的,人类聪明本质上什么都不是,在这两种情况下,相反的表象是流注的结果,那么他们会不会承认圣治呢?我意识到,凡确认支持自然界和人类精明的人,都不会承认它,因为从下面流入的属世之光会立刻熄灭从上面流入的属灵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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