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5

BE115.另一个亲

BE115.另一个亲身见闻:有位天使曾对我说:“你想清楚了解什么是信与義,与義分离的信如何,与義联合的信又如何?我想给你一个形像的说明。”“有请!”我回答。“代替信与義,”他说:“请思考光与热,你将看得清楚。信,就本质而言,是与智慧相关的真理;義,就本质而言,是与爱相关的情感。在天上,智慧的真理就是光,爱的情感就是热。天使享受的光与热,本质上无非如此。由此你还能清楚看得出,与義分离或联合的信像什么。与義分离之信如同寒冬里的光,与義联合之信则如同春天里的光。寒冬季节的光,光中无热,与寒冷相连,彻底剥光树上的叶子,杀死小草,令土地坚硬水结冰。然而春天里的光,是与热相连的光,令树木生长,生出嫩叶,开花结果;还解封松软土地,长出小草、鲜花、灌木等植物,还使坚冰融化,泉水再次从源头流出。“信与義确

灵称他们为唯信的称义者和成圣者,还称他们为奥秘的师傅。我们将同样的内容告诉他们,还列举了充足的证据,以便让他们知道所说内容的真实。然而,当我们问他们:“是这样吗?”他们转身走开,说:“我们没听见。”于是我们提高嗓门向他们喊着说:“那请注意听。”可是他们伸手蒙着双耳,叫嚷着:“我们不想听。”结论: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你们改正行动作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也就是教会)、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且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说、我们可以自由了、你们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为贼窝吗、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9-11)。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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