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5

BE115.另一个亲

BE115.另一个亲身见闻:有位天使曾对我说:“你想清楚了解什么是信与義,与義分离的信如何,与義联合的信又如何?我想给你一个形像的说明。”“有请!”我回答。“代替信与義,”他说:“请思考光与热,你将看得清楚。信,就本质而言,是与智慧相关的真理;義,就本质而言,是与爱相关的情感。在天上,智慧的真理就是光,爱的情感就是热。天使享受的光与热,本质上无非如此。由此你还能清楚看得出,与義分离或联合的信像什么。与義分离之信如同寒冬里的光,与義联合之信则如同春天里的光。寒冬季节的光,光中无热,与寒冷相连,彻底剥光树上的叶子,杀死小草,令土地坚硬水结冰。然而春天里的光,是与热相连的光,令树木生长,生出嫩叶,开花结果;还解封松软土地,长出小草、鲜花、灌木等植物,还使坚冰融化,泉水再次从源头流出。“信与義确

灵称他们为唯信的称义者和成圣者,还称他们为奥秘的师傅。我们将同样的内容告诉他们,还列举了充足的证据,以便让他们知道所说内容的真实。然而,当我们问他们:“是这样吗?”他们转身走开,说:“我们没听见。”于是我们提高嗓门向他们喊着说:“那请注意听。”可是他们伸手蒙着双耳,叫嚷着:“我们不想听。”结论: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你们改正行动作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也就是教会)、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且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说、我们可以自由了、你们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为贼窝吗、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9-11)。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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