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916.启21:21.“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每门是一颗珍珠”表对主的承认和认知将对源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一切认知结合为一体,并引入新教会。“十二个门”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综合认知,人藉此被引入教会(899, 900节)。“十二颗珍珠”也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综合认知(727节)。这就是为何“门是珍珠”。经上之所以说“每门是一颗珍珠”,是因为众“门”和众“珍珠”所表示的对一切真理与良善的认知都与将它们联结起来的一个认知有关,“这一个认知”就是对主的认知。尽管有许多认知构成这一个认知,我们仍说是“一个认知”;因为对主的认知是教义全部事物、因而教会全部事物的共性。一切敬拜皆由此得其生命和灵魂,因为主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事物,因而是敬拜的全部事物中的一切。
对主的承认和认知之所以将对源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一切认知结合为一体,是因为一切属灵真理只有一种联结,若你愿意相信的话,它们的联结就像是身体的所有肢体、肺腑和器官的联结。因此,正如灵魂将所有这些事物按其次序和关联凝聚在一起,以致它们只被感觉为一体,主以同样的方式将人里面的一切属灵真理凝聚在一起。主就是那藉以进入教会,并由此进入天堂的那道门,对此,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9)
主在马太福音的话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认知就是“珍珠”本身:
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买了这颗珠子。(马太福音13:45,46)
“一颗重价的珠子”就是对主的承认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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