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897.启21:11.“城中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在新教会,圣言将被理解,因为它将凭其灵义而变得透明。稍后会看到,“神的荣耀”表示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城的光辉”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光就表示神性真理(796, 799节);“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示圣言凭其灵义而发光、透明,如下文所述。这些话描述了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教义和照之的生活之人对圣言的理解。对他们来说,当阅读圣言时,它仿佛在发光;通过主藉着灵义而发光,因为主是圣言,灵义就在显为太阳的主所发出的天堂之光,显为太阳的主所发出的这光本质上就是其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天使就在灵义中,并且他们的智慧就来源于灵义;对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纯正真理之人而言,圣言凭灵义之光而透明;这一切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有所说明。
“神的荣耀(或荣光)”表示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道(即圣言)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显然,“荣光”表示圣言或道的荣耀,或表示主里面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道(即圣言)成了肉身”;下文中的“荣耀”所表相同,那里说:
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当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时,他们所看见祂所具有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所表相同(参看22, 642, 820节)。人子降临施行最后审判时所坐“荣耀”的宝座(马太福音25:31)并非表示别的,因为祂将照着圣言的真理审判各人;所以,经上来说“祂将在祂荣耀里降临”。主变像时,经上也说:
摩西和以利亚在荣光(glory)中显现。(路加福音9:30,31)
此处“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那时,主也让自己作为在其荣耀中的圣言显现给门徒看。“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前面所引用的大量经文(629节)明显看出来。
圣言之所以被比作“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是因为“宝石”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231, 540, 726, 823节),“碧玉石”表示字义中的圣言神性真理,凭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这就是“碧玉石”的含义(出埃及记28:20;以西结书28:13),后来在本章,经上说圣耶路撒冷的“墙的构造是碧玉的”(21:18);由于字义中的圣言凭其灵义而透明,所以经上说碧玉“明如水晶”;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所拥有的一切启示皆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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