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86.启2:6.“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表示他们出于其真理知道这一点,因而不希望作为是为了邀功或回报,因为这违反主的功德和公义。我因启示而得知,“尼哥拉派的作为”是为了邀功或回报的作为。经上说,他们恨恶这些作为,因为教会出于其教义的真理知道这一点,因而不想要这些作为;因此,经上说:“你有这一件。”然而,所有将教义的真理放在第一位,将仁之良善放在第二位的人,都为了邀功或回报而做作为;而那些将仁之良善放在第一位的人则不然。原因在于,真正的仁爱不想邀功或得到回报,它喜欢行善,因为它就在良善中,并出于良善行事;它出于良善仰望主,出于真理知道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因此,它厌恶邀功或回报。由于那些首先关注信之真理的人只能为了邀功或回报而做作为,然而又出于其真理知道这些作为要被恨恶,所以他们被告知,他们若不将仁爱放在第一位,就会做当被厌恶的作为之后,现在这句话就来了。我们说,这违反主的功德和公义;因为那些将功置于作为的人将公义归于自己,事实上,他们声称公义在他们那一边,或是他们的份,因为他们已经赚取了功德,然而,这是最大的不义,因为唯独主拥有功德,唯独主在他们里面行善。耶利米书教导,唯独主是公义: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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