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808.启19:4.“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宝座的神,说,阿们!哈利路亚”表高层天堂天使拜主为天地之神,宇宙的审判者,以及低层天堂天使对主感恩、称谢和颂扬的确认。“俯伏敬拜”表示谦卑和出于谦卑的崇拜,如前所述(370节)。“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表示高层天堂(369节)。“坐宝座的”是指作为天地之神和宇宙审判者的主;因为“宝座”表示天堂和那里的国度(14, 221, 222节),同样表示审判;在此表示审判,因为它论及之前临到巴比伦的审判。“坐宝座的”是指主,对此,可参看下文。“阿们!哈利路亚”表示低层天堂天使对主的感恩、称谢和颂扬的确认(803节)。“阿们”表示通过真理确认和赞同(23,28,61,371,375节);“哈利路亚”表示对主的感恩、称谢和颂扬(803节)。这是低层天堂天使所发出来的,因为他们最先说出并颂扬主是天堂之神,判断者和伸冤者;说“哈利路亚”;这一点从1至2节经文,以及前面的解释(803-806节)明显可知。“阿们!哈利路亚”表示高层天堂天使对这些事的确认。
“坐宝座的”是指主,这一点从启示录(1:4; 2:8; 3:21; 4:2-6, 9; 5:13; 6:16; 7:9-11; 22:1, 3)明显看出来;在这些地方,经上说“宝座上”的“神”和“羔羊”。在那里,“神”是指主的神性本身,被称为“父”;“羔羊”是指神性人身,被称为“子”(269, 291节),因而是指唯独主。这一点也可从第7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启示录 7:17 )
还可从马太福音明显看出来: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审判。(马太福音19:28)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 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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