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3

BE113.针对上述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揭秘启示录 #5

5.“祂差遣祂的天使

5.“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表示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所揭示的事。“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在灵义上是指从天堂或主通过天堂所揭示的事;因为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处处是指天使天堂,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原因在于,与天堂分离的天使从不与人说话,因为那里有每位天使与所有天使的结合,每位天使都照着共融(communion)说话,尽管这位天使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在主眼里,天堂就像一个人,其灵魂就是主自己。因此,主通过天堂与人说话,正如一个人出于他的灵魂通过他的身体与另一个人说话;这事是在与他心智的每一个和一切部分的结合中做成的,他所说的话就在它们中间。但这个奥秘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圣爱与圣智》(译注:该书全称为《关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天使智慧》)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它。由此明显可知,“天使”表示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天使”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表示主,是因为天堂不是凭适合天使的事物,或天使自己的品质,而是凭主的神性而为天堂,他们的爱和智慧,甚至他们的生命都源于这神性。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主自己也被称为“天使或使者”。由此明显可知,天使不是出于自己与约翰说话,而是在天堂中间的主通过他与约翰说话。

这些话的意思是:这些事已经被揭示给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因为“约翰”就是指这些人。事实上,主的“十二门徒”或“使徒”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属教会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会的一切事物;“彼得”是指所有处于信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信本身;“雅各”是指那些处于仁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仁本身;“约翰”是指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本身。在福音书的圣言中, “约翰”、“雅各”和“彼得”是指这些事物,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2节)这本小著。

由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构成教会,所以关于教会状态的奥秘通过使徒约翰被揭示出来,这些奥秘就包含在他的异象中。在圣言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这一点在也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一书多有说明。由此明显可知,“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在灵义上是指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所揭示的事;因为仁通过信产生良善,单独仁,或单独信都不能产生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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