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473.启10:4.“七雷发声之后,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七雷所说的事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这些事虽已显明,但要等到龙、兽和假先知所表示的那些人被逐出灵人界之后,它们才被接受,因为在此之前被接受,就会有危险。七雷所发之“声”就是刚才所提到的那些事(472节),这些事提及三次,因为它们正是新教会的本质。就属世之义而言,“写出来”表示记在纸上,因而是给后人存留的信息;但就属灵之义而言,“写出来”表示为了接受而记在心上;因此,把它们“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它们不会被记在心上并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所表示的那些人被逐出灵人界,因为它们在此之前被接受,就会有危险。原因在于,“龙”、“兽”和“假先知”表示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他们坚持不懈地执着于自己的信仰,即:要靠近父神,而不是直接靠近主;主就其人身而言,并非天地之神;因此,如果上述“小书卷展开”所表示的、已经显明并正在显明的教义(472节)是被其他任何人,而不是被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也就是“约翰”所表示的那些人(5,17节)所接受,那么在龙被逐出之前,它不仅被他们弃绝,还会通过他们而被其他人弃绝;即便不被弃绝,也会遭到歪曲,甚至亵渎。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启示录接下来的一系列内容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他们杀害主的两个见证人(启示录11:7);那龙站在即将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他与米迦勒争战后,就逼迫那妇人(启示录12:1-17);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中上来,另一个从地中上来,与龙合而为一(启示录13:1-18);又如,他将其追随者聚集到叫哈米吉多顿的地方去争战(启示录16:16);最后,他们聚集列族,就是歌革和玛各去争战(启示录20:8,9);不过,龙、兽和假先知都被扔进硫磺和火的湖里(启示录20:10);这一切完成后,将要作羔羊之妻的新教会从天而降(启示录21-22章)。这就是这句话的含义:
七雷所说的事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启示录10:4)
也是本章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就成全了,正如神向祂的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启示录10:7)
还是下一章这句话的含义: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的和主基督的。(启示录11:15)
同样是接下来各章中许多话的含义。该主题的相关内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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