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469.启10:2.“他手里拿着小书卷,是展开的”表圣言中的这一教义要点: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羔羊从那坐宝座的那里所取并揭开七印的这个“书卷”(启示录5:1, 7; 6:1)表示圣言(参看256,259,295节等)。因此,天使,也就是主(465节)手中的“小书卷”在此无非表示圣言中的某种本质。这种本质就是圣言中的教义要点,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点从本章和下一章的所有细节的灵义,以及下一章(11:15-17)的属世之义明显看出来。
经上说这“小书卷”是“展开的”,因为该教义明显出现在圣言中,并且对凡阅读它并留意的人来说,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现在所论述的主题,因为这是新教会的最为本质之处。原因在于,每个人的救赎都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正如序言中所说:“整个天堂和地上的整个教会,以及总体上一切宗教信仰都建立在对神的正确观念上;因为凭正确的神观才会有结合,凭结合才会有光、智慧和永恒的幸福。”
由于主是天地真神,所以凡不承认祂的,都不可进入天堂,因为天堂是祂的身体;而站在下面的人则被蛇,也就是恶灵咬,他们的咬伤无法治愈,除非像以色列人那样通过仰望“铜蛇”获得医治(民数记21:1-9);“铜蛇”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从约翰福音中的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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