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3

BE113.针对上述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27

L27.⑷当论述救赎

L27.⑷当论述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时,主被称为“人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28; 马可福音10:45)

同一福音书: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马太福音18:11; 路加福音9:56)

路加福音:

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加福音19:10)

约翰福音:

人子来是要世界藉着祂得救。(约翰福音3:17)

马太福音: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马太福音13:37)

此处论述的是救赎和拯救,由于主通过圣言实现这一切,故祂在此自称“人子”。主说:

人子有赦罪的权柄。(马可福音2:10; 路加福音5:24)

也就是得救。还有:

主是安息日的主,因为祂是人子。(马太福音12:8; 马可福音2:28; 路加福音6:5)

因为祂是圣言,那时祂自己教导圣言。此外,祂在约翰福音中说:

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食物”表示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的教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这一章的吗哪,和从天上降下来的粮,以及这一章下面的话也表示这一点: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6:53)

“肉”,或“粮或食物”是指来自圣言的爱之良善;“血”或“酒”是指来自圣言的信之良善,两者都来自主。

在提到“人子”的其它经文中,“人子”所表相同,如下列经文,马太福音:

狐狸有洞,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马太福音8:20; 路加福音9:58)

这句话表示圣言在犹太人当中没有一席之地,正如主所说的(约翰福音8:37);它也不与他们同住,因为他们不承认祂(约翰福音5:38)。在启示录,“人子”也表示圣言方面的主:

我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3)

此处以各种方式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祂也被称为“人子”。诗篇:

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这样,我们便不退后离开你;求你救活我们。(诗篇80:17, 18)

“你右手边的人”也表示圣言方面的主;“人子”也是。祂被称为“右手边的人”,是因为主凭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而拥有能力。此外,当祂应验了整部圣言时,祂就拥有了神性能力。因此,祂还说:

他们必看见人子坐在父的右手边,有大能力。(马可福音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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