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三)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荣耀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由此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祂的人身
L12.教会知道,主征服了死亡,死亡是指地狱,后来祂在荣耀中升入天堂。但教会还不知道,主通过试探的争战征服死亡或地狱,同时又通过它们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或试探,祂通过这次试探实现了这征服和荣耀。对于这些争战或试探,先知书和诗篇有大量论述,但福音书没有那么多。祂在旷野所受的试探,后来魔鬼对祂的试探,以及最后祂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所受的试探,概括性地描述了祂从小所承受的试探。祂在旷野所受的试探,以及魔鬼对祂的试探,记载在三部福音(马太福音4:1-11; 马可福音1:12, 13; 路加福音4:1-13)中。然而,这些试探是指祂的一切试探,甚至直到最后的试探。祂没有向门徒透露更多关于它们的信息;因为以赛亚书上说:
祂被欺压,却不开口。祂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以赛亚书53:7)
关于祂在客西马尼园所受的试探(参看马太福音26:36-44; 马可福音14:32-42; 路加福音22:39-46)。关于十字架上的试探(参看马太福音27:33-50; 马可福音15:22-37; 路加福音23:33-49; 约翰福音19:17-34)。试探无非是与地狱的争战。关于主的试探或争战,可参看在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本小册子(201,302节,关于总体上的试探,可参看本书187至2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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