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198.在马太福音,主向门徒谈论了时代的完结,即教会的末期;在祂对教会状态的连续变化的预言结束时,祂说: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那时,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祂要差遣天使,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29-31)
这些话在灵义上的意思不是说,太阳和月亮要变黑暗,众星从天上坠落,主的兆头要显在天上,他们要看见祂出现在云中,还看见拿着号筒的天使;此处的每个细节都是指属于教会的某种属灵事物,此处论述的是教会在结束时的状态,或教会的最后状态。在灵义上,要变黑的“日头”是指对主的爱;不放光的“月亮”是指对主的信仰;要从天上坠落的“众星”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人子在天上的兆头”是指在来自祂的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显现;“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是指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的丧失;“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是指主在圣言中的同在和启示;“天上的云”表示圣言的字义,“荣耀”表示圣言的灵义;“用号筒大声的天使”是指天堂,神性真理来自天堂;“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是指由那些拥有对主的信仰并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形成的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这段经文的意思不是说日月昏暗,众星坠落于地,这一点从当主即将降世时,先知书中关于教会状态的类似说法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来到,必有残忍、怒气发热。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在世界上察罚邪恶。(以赛亚书13:9-11; 24:21, 2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来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 2, 10; 3:15)
以西结书:
我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变为昏暗,使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 8)
“耶和华的日子”是指主的降临,当教会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信之真理,或关于主的任何知识留下时,主就会降临;因此,那日被称为“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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