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3

BE113.针对上述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圣治 #92

92.⑹主与人的结合

92.⑹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通过这两种官能实现。与主的结合和重生是一回事,因为只要与主结合,任何人都会重生。因此,前面论及重生的一切话都可以论及结合,此处论及结合的话也可以论及重生。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既有主与人的结合,也有人与主的相互结合: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单凭理性,谁都能看出,心智或灵的结合是不存在的,除非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相互性就是那进行结合的东西。如果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反过来却没有被爱,那么一个靠近,另一个就后退;但如果反过来他也被爱,那么一个靠近,另一个也靠近,结合就产生了。此外,爱愿意被爱;这是它的内在本能。爱反过来被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充满快乐。由此可见,当主爱人,反过来却不被人爱时,主靠近,人后退。因此,主不断想要接近人,并进入他,而人却后退并离开。地狱里的人都是这个样子,而天堂里的人却有一种相互结合。

主为了拯救人而想要与他结合,所以就规定,人里面要有某种相互的东西。人里面的这种相互性就是以下表象:他出于自由所意愿和实行的良善,出于意愿照理性所思想和谈论的真理看似源于他自己;并且他意愿中的这良善和理解力中的这真理看似他自己的。在人看来,它们甚至来自他自己,仿佛完全属于他,就好像它们就是他的,没有任何区别。留意一下,看看是否有人有与之相反的任何感觉。关于这种貌似来自自己的表象,可参看前文(74-87节);关于归给人作为人自己的(78-81节)。唯一区别在于,人要承认他不是凭自己,而是靠着主实行良善、思想真理;因此,他所实行的良善和所思想的真理不是他的。出于意愿中的某种爱、仅仅由于这是真理而如此思考,会带来结合;因为这样人就转向主,主也转向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