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3

BE113.针对上述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圣治 #83

83.人若不重生,就

83.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或天堂,因为人生在从父母遗传来的各种邪恶中,但也遗传了一种通过移走这些邪恶而变得属灵的能力。他若不变得属灵,就无法进入天堂。从属世到属灵的变化就是再生或重生。不过,若要明白人如何重生,必须考虑这三点,即:人的第一个状态,就是诅咒的状态是何性质;他的第二个状态,就是改造的状态是何性质;他的第三个状态,就是重生的状态是何性质。

人的第一个状态,就是诅咒的状态,是他通过遗传从父母那里得到的一种状态。因为人由此而生在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中,并从如同源泉的这些爱中而生在各种邪恶中。正是这些爱的快乐在引着他;这些快乐使他没有意识到自己陷入邪恶。因为源于爱的一切快乐只会被感觉为一种良善;因此,一个人若不重生,就只知道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是良善本身;统治或掌控所有人并拥有他们的一切财富是最高的良善。此外,这也是一切邪恶的源头,因为那时一个人出于爱只关心他自己,不关心任何人。即便他出于爱关心别人,那也是像一起合作时的魔鬼关心魔鬼,或贼关心贼一样。

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而在自己里面将这些爱和源于它们的邪恶合理化的人仍是属世的,并变得感官-肉体化,在自己的思维,也就是他们灵的思维里是疯狂的。尽管如此,只要还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仍能理性、明智地谈论并行动,因为他们是人,因而拥有理性和自由。然而,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死后,当成为灵人时,除了在世时他们在灵里所感受到的快乐外,他们不能享有其它任何快乐。而这种快乐是地狱之爱的快乐,那时这快乐会转化为不快乐,甚至转化为极度痛苦和可怕的东西;这就是圣言中所说的折磨和地狱之火的意思。由此可见,人的第一个状态是一种诅咒的状态,那些不让自己重生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

人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改造的状态,是他开始根据天堂的喜乐而思想天堂,并由此思想神,就是赐予他天堂喜乐的那一位时所处的状态。但一开始,这种思维源于爱自己的快乐,这种快乐在他看来就是天堂的喜乐。只要这爱的快乐,连同从它流出的邪恶快乐掌权,那么他只会认为他通过倾出祷告、聆听讲道、领受圣餐、施舍穷人、帮助贫乏人、资助教会、捐助医院等等而接近天堂。在这种状态下,一个人只知道,只要思想宗教所教导的这些事,无论被称为信仰也好,还是被称为信和仁也好,他就会得救。他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他如此思想就会得救,因为他没有思想那给予他快乐的邪恶,只要这些快乐仍与他同在,邪恶本身也仍与他同在。邪恶的快乐来自对它们的欲望,这些欲望不断渴求它们,并且每当惧怕不阻止时,就会把它们带出来。

只要邪恶仍留在他们的爱之欲望和由此而来的快乐中,就没有信、仁、虔诚或敬拜可言,即便有也只是表面的,它们在世人看来是真的,其实并不是真的。它们好比从污泉流出来的水,这样的水是不能喝的。只要人出于宗教思想天堂和神,却不思想如罪的邪恶,他就继续处在第一个状态。但当他开始思想存在罪这种东西时,尤其当他在某种程度上在自己里面检查它,不想去做它时,就到达第二个状态,就是改造的状态。

人的第三个状态,就是重生的状态,接过并延续前一个状态。当一个人停止如罪的邪恶时,它就开始了,并随着这个人避开它们而发展,随着他与它们争战而完善。那时,他因靠主得胜,所以便重生了。对一个重生之人来说,他的整个生命秩序都翻转了;他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因为当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分离时,它违反秩序,而属灵之物符合秩序。因此,重生之人出于仁爱行动,并使得这仁爱的元素也变成他信仰的一部分。然而,他只在处于真理的程度内变得属灵,因为人只有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才能重生。他通过真理认识生活,通过生活实践真理,从而将良善和真理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天堂便在这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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