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219.有必要逐一说明并证实这些要点。①何为短暂事物,何为永恒事物。短暂事物是指适合自然界,因而适合人的一切事物。适合自然界的事物,尤指空间和时间,两者都有极限和边界;由此而来的适合人的事物是指那些属于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因而属于他的情感和思维,尤其属于他的谨慎的事物;众所周知,这些是有限的,并且是受限的。但永恒事物是指适合主的一切事物,以及来自祂、似乎适合人的事物。适合主的一切事物都是无限和永恒的,因而没有时间,进而没有极限,永无止境。由此而来、似乎适合人的事物同样是无限和永恒的;然而,这些事物没有一样是人的,它们唯独属于人里面的主。
②人本身是短暂的,主本身是永恒的;所以从人发出的,只有短暂事物,从主发出的,只有永恒事物。前面说明,人本身是短暂的,主本身是永恒的。由于除了人里面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人发出,所以可推知除了短暂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人发出,除了永恒事物外,也没有什么东西从主发出。因为无限不可能从有限发出,说它能是一个悖论。然而,无限能从有限发出,但不是从有限,而是经由有限从无限发出。另一方面,有限不可能从无限发出,说它能也是一个悖论。然而,有限能由无限产生,但这是创造,而非发出。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全文。因此,当有限之物从主发出时,如人里面的许多事物所发生的那种情形,它不是从主发出,而是从人发出;但仍可以说它从主经由人发出,因为它看上去就是这样。
这一点可通过主的这些话来说明: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5:37)
在第三层天堂,所有人都是这样谈论的;因为那里的人从不试图争论神性事物是否真实,而是从主在自己里面看到它们是否真实。这意味着推理者会试图争论神性事物是否真实,因为他不从主看见它们,却想要从自己看见;人从自己所看见的,都是邪恶。尽管如此,主仍愿意人不仅要思考并谈论神性事物,还要推理它们,以便看到它们是否真实。只要这种思维、言谈和推理的目的是为了看见真理,就可以说它来自人里面的主;尽管在人看见并承认真理之前,它来自人。同时,人思考、谈论和推理的能力唯独来自主,因为他从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官能中获得这种能力,而人唯独从主拥有这些官能。
③短暂事物将永恒事物与自身分离,永恒事物将短暂事物与自身结合。短暂事物将永恒事物与自身分离,是短暂之人出于自己里面的短暂事物所行的事。永恒事物将短暂事物与自身结合,是永恒之主出于自己里面的永恒事物所行的事,如前所述(218节)。我在前面(92节)已说明,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是存在的;但人与主的这种相互结合并非来自人,而是来自主;还说明(183节),人的意愿与主的意愿相抵触,或也可说,人自己的谨慎与主的圣治相抵触。由此可推知,当人出于他的短暂事物行动时,他就将主的永恒事物与自己分离;而主将祂的永恒事物与人的短暂事物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将祂自己与人,并人与祂自己结合起来。这些要点早已充分论述过,故没有必要进一步证实。
④主藉着表象与人结合。因为表象是,人从自己爱邻、行善并谈论真理;如果没有这种表象,人不会爱邻、行善并谈论真理,因而不会与主结合。然而,既然爱、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那么显而易见,主正是藉着表象与人结合。前面(100–128节)已充分说明这种表象,以及藉着它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
⑤主藉着对应与人结合。这一点通过圣言成就,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全文,我已说明,通过字义而有主与人的一个结合,并人与主的一个相互结合。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