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147.让我简要提一下主如何逐出自出生以来就占据内在人的恶欲,并且当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移走如罪的邪恶时,祂又如何赐下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它们。前面(75, 139节)说明,人有一个属世心智,一个属灵心智和一个属天心智;只要一个人完全陷入恶欲及其快乐,他就仅处于属世心智;在此期间,属灵心智是关闭的。然而,一旦一个人在检查之后承认邪恶是反对神的罪,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因而决心停止邪恶,主就会打开属灵心智,并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进入属世心智。主也进入理性,并从那里依次排列它下面的属世心智中违反秩序的事物。这就是那使人觉得就像一场争战的东西;对那些沉迷于邪恶快乐的人来说,它看上去就像试探。因为当他的思维模式被翻转过来时,一种心灵的悲伤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由于这场争战反对的是实际在人里面的东西,就是他感觉属于他自己的东西,而且人只能从一个内在自我并出于那里的自由与自己争战,所以可推知,在这种时候,内在人与外在人争战,而且是在自由中进行争战的,并强迫外在人服从。因此,这就是自我强迫;显而易见,这并不违背理性和自由,而是与它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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