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575.“人的日子将是一百二十年”表示人应该有信的余剩。前一章(5:3-4)已说明,“日”和“年”表示时间和状态(482, 487-488节);上古之人用各种组合的数字来表示教会的状态及其变化(487:2节);不过,他们以数字计算其教会事务的方式如今完全遗失了。本节同样提到了年数,没有人能明白这些数字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隐藏在从1到12及以上的每个具体数字中的含义。很明显,它们包含某个奥秘或其它东西在里面,因为“人的日子将是一百二十年”这句话与前面那句无关。他们也并非真的活了一百二十年,这一点从11章大洪水之后的人清楚看出来,11章论到闪说,他生亚法撒之后,又活了500年,亚法撒生沙拉之后,又活了403年,沙拉生希伯之后,又活了403年,希伯生法勒之后,又活了430年;大洪水以后,挪亚又活了350年(创世记9:28);等等。至于数字120涉及什么,这只能从它的因数10和12的含义看出来。具体来说,它表示信的余剩。在圣言中,数字10和1/10也表示并代表余剩,这些余剩被主保存在内在人里面,是神圣的,因为它们唯独属于主。数字12表示信,或作为一个整体的信的一切方面。因此,由这些数字组合而成的数字表示信的余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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