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2

BE112.3.相信

BE112.3.相信基督的公义或功德的归算或应用是一个虚构的信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上文说过,每个人所处之恶被归算给他自己,善也如此(n.110)。因此明显得知,如果将归算定义为将一个人的善应用于并从而转移给另一人,那么这样的归算就是个幻想。在世上,恩惠或功德或许可以说能够被人转让,也就是说,身为父母的缘故,可以将利益恩泽授予子女,或者出于偏爱之善意而授予朋友。可是,这些恩惠或功德的好处无法被刻写于他们的灵魂,只能从外部毗连。就人的属灵生活而言,这种转移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如上所述,必须将其植入;如果不是通过遵照上述主之诫命的生活被植入其中,人就会留在他所生之恶中。在这之前,任何善都不可能对他起作用;或者说,如果的确作用于他,它会立即被排斥,从而使其反弹,就像弹在石头上的弹力球一样,要不然就像被扔进沼泽的钻石一样被吞噬。未被改造之人,就他的灵而言,就像黑豹或猫头鹰,或者可以比作荆棘或荨麻。但是重生(或更新)之人就像绵羊或鸽子,或者可以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那么,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你思量,如果归算表示转移的话,一个像豹子的人如何通过归算而转变成像绵羊的人,或者猫头鹰变成鸽子,荆棘变成橄榄树,荨麻变成葡萄树?为了实现转变,难道不应该首先去除豹和猫头鹰的凶猛本性以及荆棘和荨麻的有害特性,从而植入真正属于人的和无害的东西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中教导如何达成此事。

揭秘启示录 #321

321.“骑在马上的

321.“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诅咒。“死”在此表示属灵的死亡,属灵的死亡就是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表示诅咒,诅咒随着这死亡而来。诚然,每个人自创造时,因而自出生时,就拥有属灵生命,但当他否认神、圣言的神圣性和永生时,这生命就灭绝了。它在意愿中灭绝,但仍留在理解中,确切地说,留在理解力中。人以此而有别于野兽。由于“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表示由此产生的诅咒,所以在一些经文中,“死亡和地狱”一起被提到;如以下经文,何西阿书: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作你的灾害;地狱哪,我要作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诗篇: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地狱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诗篇18:4-5; 116:3)

又:

他们如同羊群躺卧地狱;死亡必喂养他们,地狱做他们的居所,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地狱之手。(诗篇49:14-15)

启示录:

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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