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2

BE112.3.相信

BE112.3.相信基督的公义或功德的归算或应用是一个虚构的信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上文说过,每个人所处之恶被归算给他自己,善也如此(n.110)。因此明显得知,如果将归算定义为将一个人的善应用于并从而转移给另一人,那么这样的归算就是个幻想。在世上,恩惠或功德或许可以说能够被人转让,也就是说,身为父母的缘故,可以将利益恩泽授予子女,或者出于偏爱之善意而授予朋友。可是,这些恩惠或功德的好处无法被刻写于他们的灵魂,只能从外部毗连。就人的属灵生活而言,这种转移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如上所述,必须将其植入;如果不是通过遵照上述主之诫命的生活被植入其中,人就会留在他所生之恶中。在这之前,任何善都不可能对他起作用;或者说,如果的确作用于他,它会立即被排斥,从而使其反弹,就像弹在石头上的弹力球一样,要不然就像被扔进沼泽的钻石一样被吞噬。未被改造之人,就他的灵而言,就像黑豹或猫头鹰,或者可以比作荆棘或荨麻。但是重生(或更新)之人就像绵羊或鸽子,或者可以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那么,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你思量,如果归算表示转移的话,一个像豹子的人如何通过归算而转变成像绵羊的人,或者猫头鹰变成鸽子,荆棘变成橄榄树,荨麻变成葡萄树?为了实现转变,难道不应该首先去除豹和猫头鹰的凶猛本性以及荆棘和荨麻的有害特性,从而植入真正属于人的和无害的东西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中教导如何达成此事。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0

L50.⑷凡“灵”论

L50.⑷凡“灵”论及主的地方,它都表示祂的神性生命,因而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父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茎必发出一根枝条来,耶和华的灵必住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以赛亚书11:1, 2)

又:

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将公理传给列族。(以赛亚书42:1)

又:

仇敌好像急流的河水冲来,耶和华的灵必向他竖立标杆;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马可福音2:8)

路加福音:

耶稣在灵里欢乐地说。(路加福音10:21)

约翰福音:

耶稣灵里忧愁。(约翰福音13:21)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深深地叹息。(马可福音8:12)

“灵”表示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约翰福音:

神是一个灵。(约翰福音4:24)

以赛亚书:

谁曾指挥耶和华的灵,或作祂的谋士呢?(以赛亚书40:13)

又:

耶和华的灵藉摩西的手引导他们。(以赛亚书63:12, 14)

诗篇:

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逃往哪里去呢?(诗篇139:7)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不是倚靠能力,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撒迦利亚书4:6)

以赛亚书:

他们惹怒祂的圣灵,祂就转作他们的仇敌。(以赛亚书63:10; 诗篇106:33, 40)

创世记:

我的灵就不永远责备人,因他也是属肉体的。(创世记6:3)

以赛亚书:

我必不永远相争,因为灵在我面前就要发昏。(以赛亚书57:16)

马太福音:

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3:28-30; 路加福音12:10)

亵渎圣灵是指亵渎主的神性;干犯人子的话是指通过错误解释圣言的意思而反对圣言的话;因为“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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