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2.3.相信基督的公义或功德的归算或应用是一个虚构的信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上文说过,每个人所处之恶被归算给他自己,善也如此(n.110)。因此明显得知,如果将归算定义为将一个人的善应用于并从而转移给另一人,那么这样的归算就是个幻想。在世上,恩惠或功德或许可以说能够被人转让,也就是说,身为父母的缘故,可以将利益恩泽授予子女,或者出于偏爱之善意而授予朋友。可是,这些恩惠或功德的好处无法被刻写于他们的灵魂,只能从外部毗连。就人的属灵生活而言,这种转移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如上所述,必须将其植入;如果不是通过遵照上述主之诫命的生活被植入其中,人就会留在他所生之恶中。在这之前,任何善都不可能对他起作用;或者说,如果的确作用于他,它会立即被排斥,从而使其反弹,就像弹在石头上的弹力球一样,要不然就像被扔进沼泽的钻石一样被吞噬。未被改造之人,就他的灵而言,就像黑豹或猫头鹰,或者可以比作荆棘或荨麻。但是重生(或更新)之人就像绵羊或鸽子,或者可以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那么,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你思量,如果归算表示转移的话,一个像豹子的人如何通过归算而转变成像绵羊的人,或者猫头鹰变成鸽子,荆棘变成橄榄树,荨麻变成葡萄树?为了实现转变,难道不应该首先去除豹和猫头鹰的凶猛本性以及荆棘和荨麻的有害特性,从而植入真正属于人的和无害的东西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中教导如何达成此事。
168.当我们说,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就像人的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一样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个要素似乎是三个位格,这是不可能的。但当这样来理解:构成灵魂的父的神性、构成身体的子的神性,和构成运作或活动的圣灵的神性或发出的神性,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时,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的神性,来自父的子是祂的神性,来自这两者的圣灵也是祂的神性;由于这三者在本质上为一,在心智上也为一,所以它们构成一位神。然而,如果这三个神性被称为三个位格,并且每一个位格都有被归于祂的独有属性,即归算被归于父,调解或中保被归于子,运作或活动被归于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分裂了,而事实上,神性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这三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神,而是每个人都只具有三分之一的权力;这种安排或概念必被健全的理解力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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