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1

BE111.2.一个

BE111.2.一个人的善向另一个人的转移是不可能的。将以下观点依序呈现就可清楚看出这一点:

(1)每个人生于恶中;

(2)通过重生(或更新),人被主引入善中;

(3)藉着对主之信以及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此事;

(4)因此,一个人的善无法通过应用于他人而被转移,因而无法被归算给他人。首先,每个人生于恶中,这在教会中人人皆知。此恶还被说成自亚当传下,其实它从先辈遗传而来,每个人的禀性(也就是他的倾向)来自他的先辈。从经验和理性都可清楚地证明事实如此,因为父母与子女以及孙子女在长相、性格和行为方式上的相似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家族可被众人识别,他们的习性也得以被评价。因此,先辈自身所积累的诸恶通过繁殖传播给他们的后代,并藉着朝向这些恶的某种倾向显明出来。人被生于恶中,其渊源就在于此。第二,通过重生(或更新),人被主引入善中。主在约翰福音(3:3,5)中的话清楚地说明有更新(或重生)的存在,除非重生(或更新),否则任何人都无法上天。所谓重生,就是从诸恶中被洁净,带来生命的更新,这在基督教界是无法掩藏的事实,因为理性也看出这一点,同时还承认每个人都生于恶中,除非通过悔改,否则无法就像用肥皂和水去污那样洗净和清除诸恶。第三,藉着对主之信以及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此事。如前文所述,有五个重生之准则(n.43,44),其中包括: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当仰望主,为让他可以引领我们以这种方式来成就此事。让每个人自己细细思量并权衡,看看人是否还能以其他任何方式被引入善中;要知道,如果人不在善中,他就不能被拯救。第四,因此,一个人的善无法通过应用于他人而被转移,因而无法被归算给他人。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人通过重生而在灵这方面被更新,这是通过对主的信仰以及同时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有谁看不出这种更新只能不时地进行,与树木从种子开始生根并逐渐生长和长成几乎雷同?对重生和更新持不同观念者对人的状态一无所知,对恶与善也一无所知,因为它们彼此完全对立,除非诸恶被移除,否则就善无法被植入。他们也不知道,任何人只要还在恶中,他就会反对在自身为善的善。因此,如果将一个人的善依附于、从而转移给另一个活在邪恶中的人,这就好比把羊羔扔给狼,或者将珍珠钉在猪鼻子上。由上可知,将善从一个人转移给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

圣治 #193

193.⑴人的一切思

193.⑴人的一切思维都来自他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凡不是由这些情感所产生的思维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在本书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我已经说明生命之爱,情感及其思维的本质,还说明由这些所产生、存在于身体中的感觉和行为的本质。既然这些是原因的源头,而人类的谨慎作为结果从原因流出,那么有必要在此对它们陈述一二。因为前面所写的内容无法与后面所写的内容紧密连贯起来,除非回顾前面的内容,并把它们放在一起来看。

在本书前面部分和刚才所提到的《圣爱与圣智》一书,我已说明:主里面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生命本身;人从这两者中获得意愿和理解力,从神性之爱获得意愿,从神性智慧获得理解力;人体里面的心和肺对应于这两者。由此清楚可知,心跳和肺呼吸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身体,意愿和理解力就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心智。因此,如前所述,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原理,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生命的属世原理是心跳,生命的属灵原理是心智的意愿;它们各自都与自己的配偶结合,与它同居,并一起执行生命的功能;心与肺结合,意愿则与理解力结合。

既然意愿的灵魂是爱,理解力的灵魂是智慧,两者都来自主,那么可推知,爱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智慧结合的那种生命;或也可说,意愿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理解力结合的那种生命。关于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本书的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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