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1.2.一个人的善向另一个人的转移是不可能的。将以下观点依序呈现就可清楚看出这一点:
(1)每个人生于恶中;
(2)通过重生(或更新),人被主引入善中;
(3)藉着对主之信以及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此事;
(4)因此,一个人的善无法通过应用于他人而被转移,因而无法被归算给他人。首先,每个人生于恶中,这在教会中人人皆知。此恶还被说成自亚当传下,其实它从先辈遗传而来,每个人的禀性(也就是他的倾向)来自他的先辈。从经验和理性都可清楚地证明事实如此,因为父母与子女以及孙子女在长相、性格和行为方式上的相似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家族可被众人识别,他们的习性也得以被评价。因此,先辈自身所积累的诸恶通过繁殖传播给他们的后代,并藉着朝向这些恶的某种倾向显明出来。人被生于恶中,其渊源就在于此。第二,通过重生(或更新),人被主引入善中。主在约翰福音(3:3,5)中的话清楚地说明有更新(或重生)的存在,除非重生(或更新),否则任何人都无法上天。所谓重生,就是从诸恶中被洁净,带来生命的更新,这在基督教界是无法掩藏的事实,因为理性也看出这一点,同时还承认每个人都生于恶中,除非通过悔改,否则无法就像用肥皂和水去污那样洗净和清除诸恶。第三,藉着对主之信以及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此事。如前文所述,有五个重生之准则(n.43,44),其中包括: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当仰望主,为让他可以引领我们以这种方式来成就此事。让每个人自己细细思量并权衡,看看人是否还能以其他任何方式被引入善中;要知道,如果人不在善中,他就不能被拯救。第四,因此,一个人的善无法通过应用于他人而被转移,因而无法被归算给他人。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人通过重生而在灵这方面被更新,这是通过对主的信仰以及同时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有谁看不出这种更新只能不时地进行,与树木从种子开始生根并逐渐生长和长成几乎雷同?对重生和更新持不同观念者对人的状态一无所知,对恶与善也一无所知,因为它们彼此完全对立,除非诸恶被移除,否则就善无法被植入。他们也不知道,任何人只要还在恶中,他就会反对在自身为善的善。因此,如果将一个人的善依附于、从而转移给另一个活在邪恶中的人,这就好比把羊羔扔给狼,或者将珍珠钉在猪鼻子上。由上可知,将善从一个人转移给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
106.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人从头到脚的性质都取决于他的生命之爱的性质,这在前面已经说明。因此,必须在此说一说人的生命之爱;因为在这一点说清楚之前,对于与其感知一起构成人内在的情感,以及与其思维一起构成他外在的情感快乐,我无话可说。爱多种多样,但其中有两种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就像领主和国王。天堂之爱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地狱之爱则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两种爱就像地狱和天堂一样彼此对立,因为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只对自己怀有善愿,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则对所有人怀有善愿。这两种爱是人的生命之爱,但具有多样性。天堂之爱就是那些被主引导之人的生命之爱,地狱之爱则是那些被魔鬼引导之人的生命之爱。
不过,任何人的生命之爱,若没有被称为情感的衍生物,是无法存在的。地狱之爱的衍生物是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严格来说,这些情感是欲望。天堂之爱的情感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严格来说,这些情感是热切的渴望。地狱之爱的情感,或严格来说欲望,和邪恶一样多;天堂之爱的情感,或严格来说热切的渴望,和良善一样多。爱住在自己的情感中,就像领主住在自己的领地上,或国王住在自己的王国中。这些爱对心智的事物,也就是对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因而对身体的事物享有统治权或主权。生命之爱通过它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以及情感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统治整个人:通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统治他心智的内在,通过情感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统治他心智的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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