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0.1.每个人的恶在死后都归算给他,善也如此。为了让这一点看起来更明显一些,按以下几点逐一说明:
(1)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有的生命;
(2)各人自己的生命死后继续保持;
(3)对恶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恶那时被归算给他们;对善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善那时被归算给他们。首先,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有的生命,因此与他人的生活截然不同存在着永恒的变化;因为存在无限多样性,没有两样东西是完全一样的。因此,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我”(proprium)。从人脸可明显看出这一点;没有一个人的脸面与另一个人的完全一样,永远也不会有,因为不存在两个相同的心智,在脸面与心智保持一致。可以说,脸面是心智的相,而心智的源头及其形成都来自生命。一个人除非就像拥有自己的心智和脸面那样拥有自己的生命,否则死后不会拥有与他人不同的生命;而且,天也无法存在,因为天由无限多样化的其他事物组成,天的形式仅仅产生于灵魂和心智的多样,它们被排列为这样的次序,以至于可以合为一体;在天上每个人和所有人里面都有其生命——就像灵魂在人里面那样——的发那个“一”(或那“一位”)使天上万有合为一体。倘若并非如此,天将会消散,因为它的形式将分裂瓦解。其中每个人和所有人的生命从“一”而来,将天的形式联合为一体的也是“一”,这个“一”就是主。
【2】其次,各人自己的生命死后继续保持;教会中的人们透过圣经也知道这一点,例如以下经文:人子要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我看见案卷展开了、死了的人、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在审判的日子、上帝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哥林多后书5:10)。行为——每个人照此受报应——就是生命;因为生命表现行为,行为与生命保持一致。多年来我被恩准与众天使交流,并被许可与从世上新进灵界的人们交谈,我可以肯定地声明:每个人过往生命的品性都会在那里受到检验;每个人在世所聚积的品性与他一起保持到永远。我已经与许多年前在世生活过的人们进行了交谈,这些人的生活从历史上已为我所知,我发现他们与历史所描述的情形相仿。我还从天使那里听到,没有一个人的生命在死后能被改变,因为每个人的生命乃是照着他的所爱和所信、因而照着他的所行被组织而成;倘若它被改变,那么这个组织势必被瓦解;但这永远不可能做到。我还被告知,组织的改变只有活在物质的身体之中时才能发生,在物质之身被搁置一边后,于灵性的身体中绝不可能发生。
【3】第三,对恶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恶那时被归算给他们;对善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善那时被归算给他们。死后,恶的归算并非如同世上那样的控告、责备、批评或下判决,而是恶自身之所为。恶者出于他们自己的自由与善者分开,因为他们无法共处。爱欲邪恶之乐与爱欲良善之乐针锋相对,并且诸乐从那里的每个人身上散发而出,就像地球各样植物发出气味一样;因为诸乐并没有像以前那样被物质的身体所吸收和遮掩,而是从他们的爱欲随意地流入了灵性的氛围中。恶在那里被感觉到,可以说,凭气味可知,正是这一点指控、责备、定罪和审判,并非在任何具体的审判者面前,而是每一位活在良善中的人在场时就会如此;这正是归算所表示的意义。善的归算类似如此,发生在那些在世时已承认他们里面的一切善来自主、没有丝毫来自他自己的那些人身上。这些人在被预备好之后,被引入他们自己之善的内在之乐中,然后一条通往天上的路向他们打开,由此进入与自己内在之乐类似的社群之中。此事乃是由主来完成。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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