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关于因信称义;标题如下:
(a)藉着圣经和圣事,圣灵被赐予,无论何时且无论何处圣灵出现,总在听福音之人的里面产生信。
(b)忏悔、因信称义、革新、好行为,依次流入;它们要被适当地加以区分;忏悔和好行为无助于拯救,唯独信。
(c)唯独因信称义——就是罪得赦免,从责罚中解脱出来,与父和好,被接受为众子——乃是藉着基督的功德或正义的归算。
(d)因为信就是那正义本身,我们因着信在上帝面前被算为正义,这是对恩典的信靠与信心。
(e)接下来的革新就是苏醒、重生、成圣。
(f)接下来的好行为——作为信的果子——其本身乃是圣灵的作工。
(g)严重的罪恶会导致信的丧失。关于律法和福音的一些基本原则:
(h)我们当小心区分律法与福音、律法的行为和圣灵的作工,这些是信仰的真理。
(i)律法乃是让人知罪的教训,所以律法在诅咒和上帝的忿怒之中,令人恐怖;福音则是教人赎罪,靠着基督责罚中被解脱出来,因而令人安慰。
(k)律法有三个功用:让恶人受约束;带人承认他们的罪;教导更新之人生活的规则。
(l)重生之人在律法之中,但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他们在恩典之下。
(m)在律法中操练自己,这是重生之人的义务,因为活在世上,他们被肉身驱向罪恶;不过,他们在死后将变得纯洁和完全。
(n)重生之人也会受圣灵的责备,承受各样的痛苦;尽管如此,他们乐意遵行律法;因此,作为上帝的孩子,他们活在律法之中。
(o)对那些未重生之人而言,摩西的帕子仍保留在他们眼前,老亚当仍旧掌权;但对重生之人来说,摩西的帕子被拿开,老亚当已死去。
74.凡承认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人都拥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他们声称,关于神,没有人能拥有其它任何概念。当听说许多人认为神是一小缕云时,他们询问这些人在哪里,被告知这些人就在基督徒当中,他们说这不可能。不过,他们得到的答复是,基督徒之所以有这种观念,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被称为灵(约翰福音4:24);他们认为灵仅仅像一缕小小的云,不知道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然而,当检查他们,以查明他们的属灵概念是否与他们的属世概念相似时,结果发现,他们与那些内在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并不相同,也就是说,后者所拥有的属灵概念不同于他们所拥有的。我听一个基督教长老说,没有人能拥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我看见他被带到各种各样的外邦人那里,依次走向那些越来越内在的人;这些人又把他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带到一个基督天堂。每走一步,他们对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他;他发觉,他们都认为神是一个人,这等于拥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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