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关于因信称义;标题如下:
(a)藉着圣经和圣事,圣灵被赐予,无论何时且无论何处圣灵出现,总在听福音之人的里面产生信。
(b)忏悔、因信称义、革新、好行为,依次流入;它们要被适当地加以区分;忏悔和好行为无助于拯救,唯独信。
(c)唯独因信称义——就是罪得赦免,从责罚中解脱出来,与父和好,被接受为众子——乃是藉着基督的功德或正义的归算。
(d)因为信就是那正义本身,我们因着信在上帝面前被算为正义,这是对恩典的信靠与信心。
(e)接下来的革新就是苏醒、重生、成圣。
(f)接下来的好行为——作为信的果子——其本身乃是圣灵的作工。
(g)严重的罪恶会导致信的丧失。关于律法和福音的一些基本原则:
(h)我们当小心区分律法与福音、律法的行为和圣灵的作工,这些是信仰的真理。
(i)律法乃是让人知罪的教训,所以律法在诅咒和上帝的忿怒之中,令人恐怖;福音则是教人赎罪,靠着基督责罚中被解脱出来,因而令人安慰。
(k)律法有三个功用:让恶人受约束;带人承认他们的罪;教导更新之人生活的规则。
(l)重生之人在律法之中,但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他们在恩典之下。
(m)在律法中操练自己,这是重生之人的义务,因为活在世上,他们被肉身驱向罪恶;不过,他们在死后将变得纯洁和完全。
(n)重生之人也会受圣灵的责备,承受各样的痛苦;尽管如此,他们乐意遵行律法;因此,作为上帝的孩子,他们活在律法之中。
(o)对那些未重生之人而言,摩西的帕子仍保留在他们眼前,老亚当仍旧掌权;但对重生之人来说,摩西的帕子被拿开,老亚当已死去。
(十)圣灵是来自主的神性发出,这就是主自己
L46.耶稣在马太福音中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众民族都作门徒,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看哪,我就终日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28:18-20)
前面早已说明,被称为“父”的神性与被称为“子”的神性在主里面为一;因此现在要说明,“圣灵”与主是一样的。
主之所以说,他们要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是因为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事实上,有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神性,是起源神性;系圣灵的神性发出是运作神性。从主发出的神性不是别的,正是系祂自己的神性,这一点可见于《神性治理,全能、全在和全知》这本著作;因为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一位天使来说明;他拥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以及一个发出(的气场);从他发出的东西是在他之外的他自己。我被恩准得知关于这种发出(的气场)的许多细节,但这不是阐述这些细节的地方。
凡仰望主的人,死后首先被天使教导:圣灵不是别的,正是主;“发出”和“行进”仅表示通过主与人的同在、照着他对主的接受而启示和教导。因此,死后,大多数人都会打消他们在世上所形成的关于圣灵的观念,并接受这一观念:它就是主通过天使和灵人而与人的同在,人从这种同在并照着它被启示和教导。
此外,在圣言中,经上通常提到两个神性,有时提到三个,然而它们为一;如耶和华和神,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和雅各的大能者,以及神和羔羊。由于这些为一,所以在其它地方,经上还说,惟独耶和华是神,唯独耶和华是圣的,祂是以色列的圣者,除祂以外,再没有别的。此外,经上有时用羔羊这个名代替神,用神代替羔羊;前者出现在先知书,后者出现在启示录。
马太福音(28:19)中的父、子、圣灵表示独一主,这一点从那里的前后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前一节,主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在后一节,祂说:看哪,我常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祂仅指着自己这样说;因此,祂以这种方式谈论父,子和圣灵,是为了叫祂的门徒知道,三位一体在祂里面。
为叫人们知道,圣灵不是一个神性,正是主自己,有必要说明在圣言中,“灵”是什么意思。“灵”表示:
⑴总体上人的生命。
⑵由于人的生命照着他的状态而不同,所以“灵”表示人里面生命的不同情感。
⑶还表示重生之人的生命,这生命被称为属灵的生命。
⑷凡“灵”论及主的地方,它都表示祂的神性生命,因而表示主自己。
⑸它尤表祂智慧的生命,这生命被称为神性真理。
⑹通过众先知说圣言的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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