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关于因信称义;标题如下:
(a)藉着圣经和圣事,圣灵被赐予,无论何时且无论何处圣灵出现,总在听福音之人的里面产生信。
(b)忏悔、因信称义、革新、好行为,依次流入;它们要被适当地加以区分;忏悔和好行为无助于拯救,唯独信。
(c)唯独因信称义——就是罪得赦免,从责罚中解脱出来,与父和好,被接受为众子——乃是藉着基督的功德或正义的归算。
(d)因为信就是那正义本身,我们因着信在上帝面前被算为正义,这是对恩典的信靠与信心。
(e)接下来的革新就是苏醒、重生、成圣。
(f)接下来的好行为——作为信的果子——其本身乃是圣灵的作工。
(g)严重的罪恶会导致信的丧失。关于律法和福音的一些基本原则:
(h)我们当小心区分律法与福音、律法的行为和圣灵的作工,这些是信仰的真理。
(i)律法乃是让人知罪的教训,所以律法在诅咒和上帝的忿怒之中,令人恐怖;福音则是教人赎罪,靠着基督责罚中被解脱出来,因而令人安慰。
(k)律法有三个功用:让恶人受约束;带人承认他们的罪;教导更新之人生活的规则。
(l)重生之人在律法之中,但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他们在恩典之下。
(m)在律法中操练自己,这是重生之人的义务,因为活在世上,他们被肉身驱向罪恶;不过,他们在死后将变得纯洁和完全。
(n)重生之人也会受圣灵的责备,承受各样的痛苦;尽管如此,他们乐意遵行律法;因此,作为上帝的孩子,他们活在律法之中。
(o)对那些未重生之人而言,摩西的帕子仍保留在他们眼前,老亚当仍旧掌权;但对重生之人来说,摩西的帕子被拿开,老亚当已死去。
76.凡理性没有被蒙蔽的人,都能明白或理解,没有“这是他自己的”这种表象,人无法处于求知欲或对知道的任何情感,或处于对理解的任何情感。因为一切快乐和享受,因而属于意愿的一切都来自属于爱的情感。除非从情感中获得某种快乐,否则,谁愿意去知道或理解任何东西呢?除非影响他的东西看似他自己的,否则,谁能拥有这种情感的快乐呢?如果什么东西都不是他的,一切都是别人的,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正在将自己的某种东西,或自己的情感注入第二个不想知道或理解之人的头脑,那么这第二个人会接受它吗?他有接受它的能力吗?他岂不像是我们所说的哑巴牲口或笨蛋吗?
由此很清楚地看出,尽管人所感知和由此思考、知道,并照着这种感知所愿、所行的一切都流入他,但按照主的圣治,这一切都看似他自己的;要不然,这个人什么也得不到,因而无法被赋予任何理解或智慧,如前所述。众所周知,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是主的,不是人的,但在人看来,似乎是他的;正因一切良善和真理看上去都是这样,所以教会和天堂的一切,因而爱和智慧,以及仁和信的一切看上去也都是这样,然而,这些东西没有一样是人的。除非在人看来,他貌似凭自己感知这些东西,否则,他无法从主获得它们。由此明显看出这个问题的真相,即: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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