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关于因信称义;标题如下:
(a)藉着圣经和圣事,圣灵被赐予,无论何时且无论何处圣灵出现,总在听福音之人的里面产生信。
(b)忏悔、因信称义、革新、好行为,依次流入;它们要被适当地加以区分;忏悔和好行为无助于拯救,唯独信。
(c)唯独因信称义——就是罪得赦免,从责罚中解脱出来,与父和好,被接受为众子——乃是藉着基督的功德或正义的归算。
(d)因为信就是那正义本身,我们因着信在上帝面前被算为正义,这是对恩典的信靠与信心。
(e)接下来的革新就是苏醒、重生、成圣。
(f)接下来的好行为——作为信的果子——其本身乃是圣灵的作工。
(g)严重的罪恶会导致信的丧失。关于律法和福音的一些基本原则:
(h)我们当小心区分律法与福音、律法的行为和圣灵的作工,这些是信仰的真理。
(i)律法乃是让人知罪的教训,所以律法在诅咒和上帝的忿怒之中,令人恐怖;福音则是教人赎罪,靠着基督责罚中被解脱出来,因而令人安慰。
(k)律法有三个功用:让恶人受约束;带人承认他们的罪;教导更新之人生活的规则。
(l)重生之人在律法之中,但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他们在恩典之下。
(m)在律法中操练自己,这是重生之人的义务,因为活在世上,他们被肉身驱向罪恶;不过,他们在死后将变得纯洁和完全。
(n)重生之人也会受圣灵的责备,承受各样的痛苦;尽管如此,他们乐意遵行律法;因此,作为上帝的孩子,他们活在律法之中。
(o)对那些未重生之人而言,摩西的帕子仍保留在他们眼前,老亚当仍旧掌权;但对重生之人来说,摩西的帕子被拿开,老亚当已死去。
181.心智的属灵事物与身体的属世事物之间有一种相似性,因为心智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身体的一切事物。因此,心智激活身体的外在功能,一般来说可随意激活。它激活眼睛去看,耳朵去听,口舌去吃喝、说话,手去工作,脚去行走,生殖器官去繁衍。心智不仅激活外在器官去做这一切,还在每一步上激活内在器官,从最内层影响最外层,从最外层影响最内层。所以,当它激活嘴巴去说话时,同时也激活肺、喉、声门、舌和唇,使它们分别并一起发挥各自功能;它还使脸作出合适的表情。
这一切清楚表明,论及身体的属世形式的话同样能论及心智的属灵形式;论及身体的属世运作的话,也能论及心智的属灵运作。因此,人如何安排外在形式,主就如何安排内在形式。当人凭自己安排外在形式时,主以一种方式安排内在形式;当人靠着主,同时貌似凭自己安排外在形式时,主则以另一种方式安排内在形式。此外,人的心智在整个形式上就是一个人;因为它是人的灵,死后,这灵看上去就是一个人,和在世时一样;因此,身体和心智两者之间有相似性。论及身体中外在与内在的结合的话,也适用于心智中外在与内在的结合;唯一区别在于,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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